在逃废债和催收整治双重夹击下,面对不断攀升的逾期贷款,消费金融公司最终忍无可忍,选择将借款人批量告上法庭。
消费金融逾期形势加剧,中邮、中银、兴业、北银、湖北等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起诉借款人的司法案件数量大增,一封封裁判文书背后代表着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积压已久的坏账。「消费金融频道」通过企查查平台得知,当前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涉及的司法案件超过90%以上属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根据裁判文书统计,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涉案总金额数十亿,裁判文书数量超过十万份。数据显示,中银消费金融裁判文书涵盖了2013年至2020年之间的司法案件,数量高达49875份,其涉案总金额和裁判文数量居持牌消金前列。海尔消费金融裁判文书量35153份,中邮消费金融裁判文书量28993,北银消费金融裁判文书数量为18819份,湖北消费金融裁判文书数量达5674份,兴业消费金融裁判文书达6456份。从数量上看,今年消费金融公司法律诉讼量较2019年出现大幅增长,尤其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其中,海尔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今年法律诉讼分别达28157件、21646件、17359件,远超同业平均水平。消费金融从业者透露,部分司法案件较多的消费金融公司,可能是因为贷款产品多以抵押贷为主,借款人恶意逃废债时,平台只能通过法诉渠道追回欠款。“此外,当前政策严打暴力催收,很多平消费金融公司为了避嫌,最终采取司法催收。”相比传统的电催、上门催收等催收方式,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直接采取法律诉讼途径不仅合规,而且可强制执行。例如,借款人小王经过法院判决后,必须需要向某持牌机构支付逾期本金及利息、罚息、律师费等。如果未能按时清偿,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乃至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风险提示,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并报告财产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将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不动产、工商登记、车辆、有价证券等,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措施。去年以来,监管持续整治套路贷、暴力催收等消费金融领域乱象,以及民间借贷利率新规的落地,给了部分逃废债群体提供可乘之机,最终导致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不良率指标上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银行研究室副主任王刚曾表示,逃废债有职业化、中介化、标准化的特征,信贷类的投诉上升较多,且部分投诉口径一致,甚至文本都有标准的模板,连银行正常的消费金融业务也受到影响。信也科技CEO章峰就曾领略过“反催收”的疯狂。他谈及有一个借款人一直向公司索要赔偿,最后平台迫于无奈给了几百元的补偿,但随后该借款人立刻跑到一些论坛上发所谓的攻略,导致平台投诉量迅速增加了50%。除了逃废债影响逾期,消费金融服务线上化也会给资产质量带来压力。目前,持牌消费金融进行数字化转型,把线下的场景搬到线上,服务线上化已成趋势。由于消费金融本身具有小额、分散、无抵押特点,面临的信用风险较大,而消费金融服务线上化后,信用风险在无纸化、快速化的业务流程长中可能被进一步放大,这就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建立与线上展业相匹配的风控和贷后管理系统,增强KYC能力。据统计,从2012年到2017年之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从0.95%上升至1.74%;消费金融公司不良贷款款率从0.56%上升至6.62%,不良率上升近10倍。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承压和风控成本相比银行,明显高出许多。近两年,消费金融公司加强技术投入,提高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的金融模型开发和应用能力,反欺诈水平增强,不良率有所降低。但骗贷、多头借贷乱象仍难以杜绝,致使消费金融可疑甚至损失贷款比例增加。面对逃废债和巨量逾期资产,司法催收也并非万能。「消费金融频道」在裁判文书网上发现不少消费金融公司为收回逾期款项将借款人告上法庭,在借款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时,甚至通过强制执行把借款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然而,当法院执行时发现部分借款人已失联,名下无任何可供偿债的财产。在监管开始打击暴力催收之后,盛银消费金融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剑曾透露,他们也尝试采取法律催收的方式,但发现在实践中走法律催收、法律仲裁的形式也遇到较多阻碍。例如,法院不受理线上小额贷款的纠纷,受理数量的限制等。此外,司法催收的周期和成本相较更高资料显示,与中银消费金融相关的一则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显示,被执行人钱良、阳本情应支付申请执行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人民币75638.09元及利息、滞纳金,律师费1783元、申请执行费1107元。因钱良、阳本情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向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钱良、阳本情下落不明,未履行义务,且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法院最终通过委托调查、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及居住地周边群众进行了调查和了解,也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综上,目前消费金融公司司法清收依然面临执行难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