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湘江银行1.09亿元骗贷案内幕公开:银行信贷员及授信审批人未尽职
在联保贷款模式下,银行要严格审核借款人资格,应当以借款人有一定的产业,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没有不良借款为前提条件。
在联保贷款模式下,银行要严格审核借款人资格,应当以借款人有一定的产业,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没有不良借款为前提条件。
在贷前调查中本应起关键作用的信贷经理及审批经理,却未尽职尽责,为非法信贷“开绿灯”,最终导致银行出现重大资金损失。 近期,裁判文书网进一步披露了华融湘江银行邵阳分行1.09亿元骗贷案的个中细节,除了借款人套用五户联保的方式顺利诈骗银行贷款外,该行营业部信贷部客户经理及授信部门审批人也在这件骗贷案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联保贷款模式存在风控管理漏洞 案件的具体经过是这样的。 2016年,被告人熊某莹在经营邵阳市湘瓷竹木建材批发大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瓷公司)等公司企业过程中,出现资金紧张。恰在此时,熊某莹从他人处得知华融湘江银行有一种扶持企业的“五户联保”贷款模式,于是便向华融湘江银行邵阳市分行(以下简称华融湘江邵阳分行)申请贷款。 熊某莹为了套取“五户联保”的贷款资金,便以湘瓷公司做担保,自己作为湘瓷公司法人代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找自己的亲友和湘瓷公司的员工,以及湘瓷竹木建材大市场(以下简称湘瓷竹木市场)的经营户,通过“五户联保”的贷款方式,到华融湘江银行贷款,贷款本息由熊某莹负责偿还。 熊某莹的亲友和湘瓷公司的员工及湘瓷竹木市场的经营户,碍于情面或者工作关系,答应了熊某莹的要求,并提供了贷款所需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和资料。熊某莹安排湘瓷公司总经理的谢某具体负责落实贷款事宜,安排公司员工伪造贷款所需的湘瓷竹木市场经营户的营业执照、购销合同,虚构房产、汽车资产、银行流水等申报资料。 2016年6月30日,华融湘江邵阳分行对湘瓷公司担保的第一批贷款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完成授信后,熊某莹遂安排谢某等人整理10组共49人的贷款资料,并安排让真实经营户回避,并安排人假冒经营户,在市场门面处配合华融湘江邵阳分行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身份等贷款资料,后共计骗取贷款7800万元。 2017年11月3日,华融湘江邵阳分行对湘瓷公司担保的第二批贷款授信额度1.2亿元。完成授信后,熊某莹安排谢某等人整理了10组共25人的贷款资料,后共计骗取贷款3100万元。上述贷款共有35户没有结清,逾期金额共计4583.65万元。 经查明,被告人熊某莹和谢某骗取贷款1.09亿元。 银行员工存在不尽职,偏听偏信 在这起重大的骗贷案件中,作为华融湘江邵阳分行营业部信贷经理的胡某以及授信部审批人的张某芳均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据了解,在2016年熊某莹向分行提交贷款申请后,分行经考察,认为熊某莹的湘瓷公司符合贷款资质,遂安排胡某和张某芳(另案处理)具体办理该项贷款业务。 问题就在这时候出现了,在贷款资料的上报期间,胡某是明知资料造假,且部分人员不符合放贷条件,但他仍将虚假贷款资料上报了分行等待审批。判决书显示,1.09亿元贷款中,经胡某办理的贷款就有8300万元,其中2025.06万元贷款逾期未还。 而作为授信部审批人张某芳,主要负责湘瓷竹木市场五户联保模式化贷款的审批工作,出于对自己老同学同时也是湘瓷公司总经理的谢某的信任,张某芳并未对贷款户的身份做详尽调查,偏听偏信,仅凭老同学的一番保证,就让贷款过了审批关。 就这样,熊某莹顺利的获得了银行的贷款。事后,熊某莹为感谢胡某在发放贷款时帮了忙,送了10万元给胡某。毕竟是做了非法的利益交换,拿到这10万块的胡某想必也是胆战心惊,不敢动用。 2018年3月,分行发现熊某莹的贷款有逾期等问题,胡某害怕会出事就把10万元通过朋友退给了熊某莹。 湘江君评论:联保贷款模式虽解决了部分借款人融资难题,但风险极大。尤其是在商铺经营户之间,碍于情面或者同乡关系等,联保小组各个成员之间缺乏监督机制,很容易产生个别人员操纵借款的情况,存在多个联保人的贷款由一人使用的情形,导致贷款风险增加。 湘江君认为,在联保贷款模式下,银行要严格审核借款人资格,应当以借款人有一定的产业,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没有不良借款为前提条件。同时强化对贷款的跟踪管理,充分利用银行网点分布密集的优势,加强对联保小组成员的经营情况、贷款使用情况等进行追踪调查,防范贷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