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违规等行为屡禁不止!平安、邮储、民生等多家银行被罚1215万
来源:信贷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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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晚间,宁波银保监局连续公布26张罚单,对辖内10家银行所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和村镇银行均在处罚行列,合计处罚金额达1215万元。
从处罚的缘由来看,涉及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规范、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以及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等等。同时,有14名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一并受罚。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宁波银保监局就已经针对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等行为对多家银行开出百万级别罚单。其中,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宁波分行被罚205万;中行宁波分行也领罚百万。
具体来看,邮储银行宁波分行涉及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代理销售行为不规范两项行为,被处罚款45万元。
平安银行因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借贷搭售、对房地产开发贷及预售资金监管不力,被处罚款100万;平安银行宁波分行因员工行为管理薄弱、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借贷搭售、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信用证贸易背景审核不严,被处罚款160万元。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因代销业务管理不规范,被处罚款25万元。
宁波银行因授信业务未履行关系人回避制度、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30万;温州银行宁波分行因虚增存款、贷款“三查”不到位、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罚145万。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宁波银保监局将金额最大的一张罚单开给了宁波通商银行,该行因涉及违规发放项目贷款、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和期货市场、变相提高三农融资成本等十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360万元。公开资料显示,宁波通商银行是国内首家由外资银行成功重组改制的城市商业银行,其前身为1993年由印尼金光集团控股的宁波国际银行。
此外,宁波东海银行因涉及信贷管理不规范、违规开展理财业务等七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款190万。宁波奉化农商银行、象山县农信联社和象山国民村镇银行也因信贷管理方面的问题,合计被处罚款160万。
风险分析 1.贷款资金流入房市
贷后管理人员未跟踪贷款资金流向,导致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部分资金流向股市、房市等领域。造成银行信贷资金脱离用途监管,存在银行贷款被骗取资金、借款人违规挪用银行资金等风险。
2.抵押物调查未尽职
贷前调查作为第二还款来源,抵质押物调查对银行防范信用风险约束借款人按时按约还贷起到积极作用。银行工作人员未尽职对抵质押物展开尽职调查导致担保落空或者折损抵押物的变现能力。
3.员工代理销售行为不规范
员工私自销售非本行发行、代销的投资理财类产品,或归集过渡客户资金等,一旦投资理财有损失或未实现预期的收益,容易引起纠纷,员工的私自销售行为会被客户理解为职务行为,从而追究银行的责任,给银行带来资金、声誉、法律等多方面风险。同时,此类违规销售行为存在组织、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隐患。
风险防范 1.加强贷款资金流向跟踪
严格执行贷款受托支付管理规定,对达到受托支付金额标准的贷款必须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加强贷款资金流向跟踪,严防贷款资金流入房市或被违规使用,对采用受托支付的,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对采用自主支付的,应及时收妥借款人提供的所购商品、服务发票、收据和贷款资金使用证明材料,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2.对抵质押物进行充分调查
在贷前对抵质押物进行充分调查,查明抵质押物现状,是否有出租、查封等权利瑕疵。在办理抵质押登记时,应向建设(房地产)等主管部门查询抵押物是否存在租赁备案登记、查封等事宜。对抵押物上门双人核实,核实抵质押的真实状况与权利证书是否一致。贷前对抵押物进行实地调查时,应充分查明抵押物现状,并通过拍照或摄像等适当方式固定证据,作为信贷档案资料归档保管。
3.防范员工代理销售违规
向客户加强宣传,及时做好欺诈风险提示,充分披露产品信息,提醒客户正确识别银行理财产品与飞单的区别。关注客户支取钱款的用途;严把合作方和产品关。严格落实理财产品销售“专区”、“双录”、“三公示”要求。向客户作风险提示,告知客户只有在营业网点个人产品信息查询平台上收录的产品才合法有效。开展理财销售人员的客户端IP地址排查。落实“双录”要求,将销售人员、销售区域、销售设备与“双录”要求衔接。用科技手段将严禁事项置于办公电脑桌面,实现严禁事项教育“天天见”。定期组织营业场所全域录音录像抽查,排查飞单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