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汽车金融行业的担保系
担保系是国内汽车金融领域,尤其是“二手车金融”领域的重要力量,占据了二手车零售金融大部分市场份额。据本人统计的34家开展汽车金融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放款方(其中部分企业拥有2-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共涉及融资性担保公司4
据本人统计的34家开展汽车金融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放款方(其中部分企业拥有2-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共涉及融资性担保公司42家),大体可以分为浙江系、河北系、四川系等三大派别,其中最耀眼的当属浙江系。
浙江系有融资性担保放款方27个、关联融资性担保公司34家,其中盛运、云车分别关联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浩韵、易商、漮易等分别关联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
河北系主要的融资性担保放款方是3个,其中尤其以力宇业务势头最为猛烈,除河北外,另外还覆盖了辽宁、河南、山东甚至新疆等地。而表中有一家工行合作机构——沧州依信尚未体现,因为无法有效关联其授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四川系的融资性担保放款方主要有4个、关联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
在上述4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中,注册地位于杭州的最多,达到15家;而紧随其后的分别是台州、福州、哈尔滨,分别有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选择在上述3个城市注册。
据传,由于浙江省工行信用卡车分期业务开展的最早、最成熟,引来浙江省以外的工行分支机构“艳羡不已”,所以很多担保系放款方选择在省外成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利于更好对接当地工行资金,比如哈尔滨,哈尔滨工行一度是云车重要的资金提供行,所以便有了“黑龙江中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而浙江省担保系放款方,选择省外其他城市作为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地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应对银保监会监管要求的买壳,比如福州、昆明等。
担保系渠道模式
浙江系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典型代表,多是通过代理商模式(而不是直营模式)来展业,其渠道模式一般有3种:
一种是由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代理商成立合资公司,双方按比例(多为6:4、51:49或5:5,)出资,享受收益、承担风险,往往在第一年合资公司不会分红,代理商投资人主要是通过领取工资形式获取收益;资金成本一般是9+x%,其中9%为工行给到放款方的资金成本,x%为放款方增加的运营成本(一般为2-3%)。
一种是代理商承担全程(与客户贷款周期一致)兜底责任,责任比例为10-100%,代理商的资金成本为13-15%,超过资金成本以上的部分都是代理商的收益,能够快速兑现。这种模式也是最常见的渠道模式。
最新的一种是代理商不必承担兜底责任,但是资金成本比较高(17-18%),代理商前期(次月)只会拿到1-2%的基础返佣(与月度规模挂钩),而另外的返佣1-2%会依据客户逾期情况在6个月、12个月后兑现。
当然,也有其他的渠道政策模式,但是基本都属于上述三种模式的变形。
担保系渠道模式风险
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商业银行风险转移下的风险承担方,往往也会要求代理商承担风险责任,相当于风险的二次转移或者分摊。
因此,代理商或者代理商投资人往往要向商业银行“连带担保责任”、向融资性担保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而这恰恰是代理商风险的所在,因为,多以“汽车销售公司”或“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展业的代理商,其营业范围一般不会包括担保责任,有“超范围经营之嫌”,在面对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监督管理局等机构的检查时,往往有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这种风险,和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开展助贷业务,面临诉讼不予支持风险相类似。在司法判例中,其往往会被认定为“业务模式明显超出其公司经营范围,存在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放贷并以此为业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