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又一银行被通报收15张罚单,专项集中检查处罚已成常态!
近日湖北银保监又出一专项处罚通报——武汉农商行处罚!
近来银保监管对银行的处罚已从原先的单项业务检查处罚模式逐步转变为,全面集中多专项检查处罚,并且做集中通报!过往检查处罚模式,各行或多或少不定期收到罚单,但因不集中,零星出现,因此处罚威慑效果有限。近来,银保监似乎正在改变这种做法,而采取单一银行全面、集中检查,专项处罚通报的模式,前有5大行收3.2亿罚单,后有浙江、湖北等监管局出专项处罚通报。近日湖北银保监又出一专项处罚通报——武汉农商行处罚!
9月18日消息,湖北银保监局发文称,近期严肃查处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违法违规问题。针对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关联交易情况报告、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湖北银保监局依法对该行罚没合计937.86万元,并对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湖北银保监局将继续按照银保监会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严格监管,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合规建设,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
具体来看,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一)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二)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三)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要求进行审批
(四)超授信额度且违规审批发放贷款
(五)贷前调查不尽职致使贷款形成损失核销
(六)内部问责不及时
(七)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八)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
(九)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
(十)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买本行理财产品
(十一)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以贷收息
(十二)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抵押物长期悬空
(十三)贷前调查不尽职导致向失信被执行人发放贷款
(十四)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
(十五)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
(十六)违规发放贷款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
(十七)办理承兑汇票业务中对贸易背景审查不严形成垫款
(十八)未按企业划型标准将多家企业划分为小微型企业,虚增小微企业贷款
(十九)同业存放款项违规纳入一般性存款核算
(二十)违规办理纸质银行承兑汇票
(二十一)经营债券不审慎
从本次处罚看,核心违规在于关联方的贷款管控、授信管控、投后管控以及票据、同业等违规。2009年08月31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农商行”)成立,注册基金462546.034600万元,法人徐小建。银行经过几年发展,在2013年12月1日进行A轮融资,投资方为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年报,武汉农商总资产2990多亿,净资产230亿,贷款总额在1554亿,不良率为2.78%,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12%。
当前武汉农商的股东非常多,结构业较为复杂,部分股东的股权已发生质押或被执行的情况。武汉农商行的大股东武汉众一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有失信、被执行人等行为。武汉众一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认缴出资1000万元成为武汉农商行的大股东。2018年11月开始,武汉众一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先后12次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和被执行人企业,失信和被执行人信息有12条之多。
武汉人和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7.5万元成为武汉农商行的股东之一。从2016年5月开始,武汉人和集团有限公司就被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失信和被执行人信息达到了14条。
除了上述两家企业有众多失信被执行人之外,武汉农商行的其他几个大股东,也分别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湖北宏鑫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300万,成为武汉农商行的大股东之一,分别于2015年和2018年被红安县人民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武汉市亢龙太子酒轩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6000万,成为武汉农商行的大股东之一,于2015年11月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企业;武汉竹叶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成为武汉农商行的大股东之一,于2019年5月被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