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原高管被控受贿406万 违法放贷1.67亿
9月3日,华融湘江银行总行原党委委员、常务副行长张建国涉嫌犯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在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建国利用职务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及其他单位在贷款审批、资金发放、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6.32 万元。 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张建国担任华融湘江银行常德分行行长、长沙分行行长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以及应当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等规定,违法发放贷款共计1.67亿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建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张建国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2019年7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发布消息,华融湘江银行党委委员、常务副行长张建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4月27日,益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对张建国作出逮捕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张建国出生于1971年12月,1990年4月参加工作。2003年4月至2010年10月,历任中信银行长沙解放路支行行长、长沙岳麓山支行行长;2010年10月至2016年9月,历任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常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长沙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华融湘江银行行长助理,华融湘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6年9月任华融湘江银行党委委员、常务副行长。 2016年3月21日,湖南监管局核准了张建国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根据华融湘江银行2019年年报,2019年10月,董事会解聘张建国常务副行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