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银行原行长被查
25日,“烟台纪检监察”公号发布消息,原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石学东因涉嫌犯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6月4日,据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烟台银行原行长、烟台市再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石学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石学东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2012年2月,烟台银行原董事长庄永辉因涉嫌在外资入股前紧急购股、违规炒作股份、购股资金来源不明等问题被牵出。当年6月,烟台银行免去庄永辉董事长职务。 公开信息显示,在石学东担任烟台银行行长的大部分时间里,与其搭档的董事长为叶文君。而叶文君在去年7月被查。12月,叶文君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资料显示,烟台银行前身是烟台城市合作银行,于1997年11月在烟台市区12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成立,1998年5月更名为烟台市商业银行,2009年1月更名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末,烟台银行资产总额1038.4亿元,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463.03亿元,吸收存款余额661.48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2.78亿元,同比增加21.75%;实现净利润2.06亿元,同比增加0.59%。 另据,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8月25日发布消息:光大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刘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指定,接受呼和浩特市监委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刘波,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中共党员,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3月参加工作。刘波长期在光大银行工作,曾任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鄂尔多斯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包头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7年6月,刘波调任光大银行海口分行基建办总经理,后改任光大银行海口分行公司业务七部总经理,今年3月至今担任光大银行海口分行资深业务经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6月3日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消息: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呼和浩特市监委监察调查。 张翎,男,回族,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张翎在2009年6月至2016年4月间,先后任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筹备组组长(分行行长级),党委书记、行长。2016年4月,张翎出任光大银行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