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运贷”助力多式联运,铁路、海运运费也能T+0垫付!
为了缓解运费垫资压力,D公司寻遍了融资渠道,但传统金融机构给予的融资额度不够,民间融资机构的利息又太高,直到遇上了普洛斯金融……
近年来,为了优化我国的运输结构,国家一直大力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倡多式联运,以达到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的目的。
在这个过程中,普洛斯金融凭借多元化的运力金融服务,为开展多式联运的物流企业解决经营中的资金难题,帮助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长远发展。
广东某综合物流企业(以下简称“D公司”)主要从事珠江三角洲的货物运输服务,在原先城市配送业务的基础上发展公路、铁路、海运的多式联运模式,为大型电厂提供大宗原料运输服务。
然而,D公司的上游货主普遍存在3个月左右的账期,而下游公路、铁路及海运的运力供应商都需要即时结算运费,这就需要D公司先行垫付运费。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运费垫资压力也越来越大,影响后续的业务发展。
为了缓解运费垫资压力,D公司寻遍了融资渠道,但传统金融机构给予的融资额度不够,民间融资机构的利息又太高,直到遇上了普洛斯金融……
建立公路、铁路、海运运单标准
“普运贷”助力多式联运
由于长期的体制分隔,我国不同运输方式在票据单证格式、运价计算规则、货类品名代码方面均有不同的标准,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从事多式联运的物流企业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取融资。
针对我国复杂的多式联运场景,“普运贷”通过对多式联运的运费结构进行全面分析,并形成一套完整的运单标准体系,为物流企业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
在上述案例中,D公司只需要完成运单任务,“普运贷”即可一次性垫付所有公路、铁路、海运运输产生的运费,有效解决了上游货主账期长、多式联运运费结构复杂,支付操作成本高等问题。
同时,在西江流域船舶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普运贷”的T+0到账现付模式,帮助D公司与船舶供应商合作更加紧密,船舶运输采购成本降低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