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照食品标志:缘何“潜伏”?
按照国家现行法律,食品辐照显然并不违规。既然如此,为何企业甘冒违规之险,在辐照食品包装上不标注“辐照”字样?消费者不得不质疑的是,企业别有苦衷?抑或胆大妄为视法律如无物?
据中国产经新闻报道,按照国家现行法律,食品辐照显然并不违规。既然如此,为何企业甘冒违规之险,在辐照食品包装上不标注“辐照”字样?消费者不得不质疑的是,企业别有苦衷?抑或胆大妄为视法律如无物?
据了解,世界上所有允许对食品进行辐照加工处理的国家和地区,都规定必须对辐照食品进行明确标注。
在我国,《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辐照食品在包装上必须贴有卫生部统一制定的辐照食品标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称,“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应在配料清单中标明”。《辐照香辛料类卫生标准》表示,辐照香辛料的包装上应注明“辐照香辛”字样。
北京市射线应用研究中心主任鲍矛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辐照食品企业之所以不在外包装上表明“辐照”字样。主要是两个问题,一个是辐照和其他手段一样,同样都是物理手段,为什么单单需要辐照标注?“这个实际上被认为是对辐照的一种歧视。”
另外一个更直接的问题是,有些食品,辐照过的可能只是其原料中的某一种成分。虽然法规上以前提到过必须标注,但它并没有怎么标注的细则。方便面调料包中的食品,可能不是所有原料都经过辐照,如果成分很小,就更不好标注了。鲍矛指出。
《食品安全法》特邀修改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项目讲师桑立伟则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推测,企业之所以不标注,主要从三方面考虑,一、改包装涉及到增加成本。二、企业主们潜意识中也认为,辐照食品可能也是不安全的,他们担心影响食品销售。三、不标注也没什么处罚。
客观上讲,企业之所以大胆不标注,鲍矛和桑立伟皆认为,原因在于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相关部门监管不力,致使不标注这种违法行为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且愈演愈烈。
“辐照食品标注,国家对这个事,虽然有大体上的意见,但并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而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能也缺乏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手段。”鲍矛表示。按桑力伟的话说,“不知道应该谁管,不知道应该怎么管,所以就没人管,所以就那么猖獗。”
桑立伟解释,监管层面上,《管理办法》没有罚则,即对不标注的企业没有处罚。原因在于,《管理办法》在罚则上,没有制定规则表明如何处罚,而是规定,依《食品卫生法》相关罚则条文进行处罚。《食品卫生法》已经作废了,《管理办法》的这种依据在法律上,等于没有依据,相关部门无法对不标注的企业进行处罚。
企业对辐照食品不标注,最受伤的显然是消费者。著名消费维权律师、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消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获悉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情况。辐照和不辐照显然有区别,消费者有知情权,厂家应该标志辐照字样,不标注即为违法行为。
此外按消法规定,消费者有选择权。现在部分消费者对辐照食品抱怀疑态度,不愿意购买辐照食品。桑立伟表示,“国家必须保证有一部分食品,是非辐照食品工艺生产的,这样才能保证消费者的选择权。”
要想从根本上规范企业的标准行为。“问题是,《食品卫生法》已经废止了。我认为,依据一个已经废止的法律制定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已经非常过时,或者说,法律效应应该值得怀疑。”桑立伟建议卫生部门制定新的《辐照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令人欣喜的是,康师傅北京办事处的李小姐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康师傅在涉及到上游供应商有辐照的产品,即料包上会标注辐照字样,眼下正在更改。(记者 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