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汽车金融大全APP
作者:刘健
自2019年10月起,先后有多人因“零首付”购车,造成车不见踪迹,人却莫名背上了高达数万元的贷款。无独有偶,广西某一以履约险模式展业的SP朋友,近期也遇到了大量零首付模式的骗贷逾期。
记得做SP时,在一次奇瑞徽银组织的“反欺诈”培训中,培训师讲到:在很多车贷欺诈案例中,往往都是按照30%首付(那时候还是最低首付30%)、两证一卡来办理的。后来进入靠谱金服,有一次去内蒙为SP做培训,恰好之前看到内蒙当地因零首付而欺诈的报道,于是就和SP聊起了这一话题。SP听到先是苦笑,后来告诉我“要和4S店零利息、低利息竞争,零首付是手段,也是不得已为之”。经销商为了多卖车、多获得金融收益,本能上更加倾向于能够做零首付,而在汽车金融价值链上,不掌握客户的SP对经销商往往是没有话语权的,这往往也是零首付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的原因。零首付不是必然产生欺诈风险,但是欺诈风险中间往往穿插着“零首付”。
2.零首付欺诈案例分类
原则 | 内容 |
三见四真 | 三见:见人、见车、见需求 四真:真首付、真发票、真抵押、真面签 |
根据汽车金融行业常说的“三见四真”原则,作为“四真”原则之首的便是“真首付”,大部分汽车金融机构在首付环节做出了明确要求:比如提供首付款凭证(收据、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或支付宝转账凭证等等);同时,也对零首付购车的风险进行了提示,并要求客户签署风险告知函,等等。
但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由于车贷骗贷的巨大利润空间,还是有很多人愿意为之铤而走险:部分具备真实购车需求的消费者,被骗子公司的低首付、低价格所吸引,因贪图小便宜,最终车财两空;当然,也有很多骗子公司,甚至多方招募“背账人”,许之以1-2万元/辆的“高额工资”,而很多人或见利忘“险”而踏上不归之路。个人认为,零首付欺诈大体可以分为第三方欺诈、庞氏骗局、车商&代理商主动参与骗贷等3类:
序号 | 类别 | 典型案例 |
1 | 第三方欺诈:招募背账人 | 深圳龙岗欺诈案 |
2 | 庞氏骗局:积分返现、传销 | 广东云联惠案、枣庄圣锋案 |
3 | 车商&代理商:主动参与骗贷 | 车商:河南酷炫广告车案、太原幽幽幽案 代理商:某融资租赁丹东代理商欺诈案 |
从我个人的经历来看,至少从2015年起,零首付欺诈案例一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断变化面目出现,大江南北均不鲜见,从来没有从汽车金融市场退出过,而其背后,无外乎一个“贪”字。控制零首付、防范欺诈风险,需要资金方、SP或经销商的上下通力合作。SP或经销商是防范欺诈风险的重要环节(反欺诈首先是个“良心活”),SP或经销商通过“望闻问切”方法,对于问题客户,或多或少还是能发现蛛丝马迹。所谓“望”,可以说是“以貌取人”,从客户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一般是可以推测其身份和收入水平,进而推断其是否具备还款能力、购车意图是否自用,这种方式,对于防范一些高档车欺诈更为有效(在华东某三四线城市,便有某普通中学教师购买凯迪拉克高档车的案例,显然,车辆与客户身份并不十分匹配);所谓“闻”,是听客户口音,在国内很多中小城市,人员流动并不充分,购车客户以本地车主为主,而以欺诈为目的的骗贷案,史上从来不乏招募外来客户包装骗贷的先例,有些甚至是打着“飞的”来参与骗贷;所谓“问”,是了解客户购车的真实意图,一定是尽可能在单独面对申请人的环境下,了解客户的购车需求,以往,经常有“广告车”、“积分返现”等经典骗贷案例,客户买车的目的,往往是通过购车获得所谓的补贴,可以说是“功夫在诗外”;所谓“切”,是切中命门,尽可能多联系到客户的直系亲属(现在很多汽车金融机构,已经要求担保人必须为直系亲属、紧急联系人至少一人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因为直系亲属最能掌握真实的购车动机,同时,一单出现客户逾期,也可以增加催收的方向。对于SP、经销商而言,借助自身、资金方、第三方咨询公司,来提升反欺诈能力在内的综合管理能力很重要。同时,更要树立正确的态度,如果对零首付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态度,或许,能够在短期内增加收益;但是会损害自己在业内的口碑,损害自己的长期利益;主动参与造假者,甚至会触犯刑律。于资金方而言,我认为主要从产品开发、流程优化与渠道管理3个方面来加强反欺诈。产品开发方面,或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很多资金方选择不断降低首付、允许车辆评估价上浮,在降低准入门槛的同时,也为欺诈者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资金方一定要重新审视自己的产品逻辑;流程优化方面,已经有汽车金融机构在面签环节引入微表情识别来降低欺诈率(如长安汽车金融自主开发“长金慧眼”智能面签系统,利用自主研发的微表情、微动作识别算法,实现“人脸测谎”),这至少是反欺诈流程改善的一个方向;渠道管理方面,要对SP进行全面的分级管理,把资产质量、欺诈作为参考依据之一,实施动态管理,同时,要夯实区域经理岗位职责与考核方案,店面指导、培训工作中,除产品、营销内容之外,要导入反欺诈措施及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