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可以推迟,保护消费者权益不能滞后,首批罚单出炉!
罚不是目的,治理乱象才是
作者 | 王别闹
来源 | 消费金融频道
受疫情影响,今年315晚会延后播出,但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不能滞后。3月18日,银保监会公告了2020年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2号、3号),指向人寿保险、农行、邮储银行三家银行保险机构。
这是银保监会执行《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来的首批罚单,三家银行保险机构因侵害消费者权益合计被罚款618万元。
银保监会披露,银保监会对人保寿险开展了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对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开展了延伸检查,因此发现了不少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罚。
根据通报内容,银保监会在对人保寿险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客户数据不真实、部分涉及可回溯管理的业务虚假,报送的数据、文件、资料等不真实等行为。公司河北、成都等6家电销中心销售的部分保单,存在不符事实的宣传等欺骗投保人的行为。除此之外,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的“100万自驾车两全险”产品存在以不实宣传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另一款“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产品存在不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的行为。
对此种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银保监会对人保寿险总公司开出了135万元的罚单,对6家电销中心处以合计80万元的罚款,行政处罚15人,并罚款123万元。
对此人保寿险表示,会坚决接受银保监会对公司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也指出处罚决定书中的违规问题是个别业务领域的个别现象,人保寿险依法合规经营情况总体良好。
尽管人保寿险相关机构及负责人针对行政处罚提出了申辩意见,但是绝大多数都被银保监会“不予采纳”处理。
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是因代理人保寿险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问题被罚。
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代理人保寿险业务皆存在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可回溯基础管理不到位、部分可回溯视频质检结果未反馈给保险公司或质检不合格业务占比较高等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农业银行部分支行代理的人保寿险涉及可回溯的保险业务存在虚假代理业务行为。邮储银行部分支行销售人员存在对分红型保险产品承诺固定收益,欺骗投保人的行为。
银保监会认为两家银行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基本权利,分别对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处以200万元、80万元的罚款。
这次银保监会不同于以往地方监管机构直接向违规的分支机构进行处罚,而是直接向违规保险公司及其合作银行,且含有相关负责人一起处罚,彰显了监管的态度。
在去年11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要进一步夯实银行保险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体责任,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这次公布的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是下发上述《指导意见》以来的首批罚单。银保监会表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始终坚持从严监管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严罚一起。
此次严格审查范围广、处罚力度强,表明了监管对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态度,各银行保险机构还是抓紧自查自纠,管管自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乱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