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解读 ——科技实现线上操作,助力政策落地闭环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发展,疫情防控达到最吃紧的关键阶段,保障需求进入“战时模式”。在这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中小企业也处于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兄弟连、K歌之王相继传出倒闭消息。为减少疫情的影响,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国家部委、一行两会、各省市政府紧密发布企业扶持政策,体现出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及决心。
为能够理解当前企业扶持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道口金科采集了当前国家部委、一行两会、各省市政府及委办局发布的超过920项政策,通过这些政策内容进行分析和解读,并同非典时期发布的政策进行对比,对当前新冠肺炎时期企业扶持政策的手段、特点进行说明;通过对各省政府及金融局的特点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对政策落实方式进行展望。
新冠肺炎期间企业支持政策发布情况
一、国家层面发布企业扶持政策一览
自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到防控期,为减少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国家及时发布了应对措施,银保监会于1月26日就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通知。国家部委、一行两会相继出台企业支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根据道口金科统计,到目前为止,国家部委、一行两会发布的关于新冠肺炎的相关政策已经达到104项,其中关于企业支持政策达到30余项。
表1-1 国家部委、一行两会发布部分企业扶持政策
从国家部委、一行两会所发布的政策来看,对企业的扶持集中在财政减免优惠及金融机构信贷两个方面。从财政层面来看,主要是通过财政贴息和税收减免方式减少疫情的影响。财政贴息方面,2月1日,《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在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按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税收减免方面,2月6日,《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可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同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药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及药品注册费,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从金融机构信贷层面来看,主要是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支持“两类企业(防控企业、支受困企业)”的方式减少疫情的影响。1月26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要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及企业的对接,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不抽贷、断贷、压贷。1月31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提出要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
二、各地政府发布企业扶持政策情况
随着国家政府的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各地特点,也相继发布了企业扶持政策。根据道口金科统计,31个省级行政区均发布了相应的政策,各级政府及委办局发布政策总数达到了710余项,从规模和数量上来看均远超过非典时期。在这个31个省中,政策发布数量前三位的分别为山东省、福建省和广东省,均超过了50项;在其他省份中,政策数量超过30项的省有3个,超过20项的省有7个,超过10项的省有13个,发布的数量之多、时间之密集,可以看出各省对企业扶持的力度。
图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发布数量
三、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政策情况
随着国家、各省发布总体的企业扶持政策后,从各省地区金融监管局也纷纷发布地方通过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地方经济的政策。从各省金融局发布的政策文件中可以看出,均贯彻执行了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的通知内容,从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支持防控企业、支持受困企业的方式减少疫情的影响。
表1-2 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部分企业扶持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金融局、天津市金融局在通知中均提出通过大数据、信息化的手段进行“银企对接”。北京市提出通过微信公众号开通网上金融服务、移动金融对接服务平台召开网上对接会,并搭建线上金融服务对接平台,受理受困企业申请;天津市提出“两类企业”可随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群等线上方式提出需求,综合分析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服务特色,通过线上手段精准推送至金融机构。
新冠肺炎时期同非典时期政策分析
一、非典时期政策发布状况总体分析
非典时期的过程主要分成三个阶段:从2002年11月广东出现首发病例到2003年4月为疫情扩散期,在这期间非典疫情逐渐扩散,2003年3月北京出现首个输入型病例,国际卫生组织发出全球警告,4月国际卫生组织将北京、广东、山西、香港列为疫区。从2003年4月到2003年5月为疫情防治期,或疫情爆发期,2003年4月1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表示全力以赴应对非典,4月30日北京小汤山医院启用。从2003年5月中旬到2003年6月为疫情缓解期,5月29日北京新增病例为0,6月15日内地确诊、疑似病例为0,6月24日国际卫生组织解除北京为疫区,国内非典疫情基本结束。从各省非典感染人数看来,主要集中在北京、广东、山西、内蒙古和河北,均超过200人,其他省份均不超过40例,有12个省份人数为个位数。
图2-1 非典时期疫情发展及政策发布情况
数据来源:道口金科
从非典时期企业扶持政策来看,发布时间主要集中在2003年5月上中旬,一方面在于2003年4月中旬中央开始全力加大防治非典工作的力度,另一方面在非典疫情于5月下旬基本得到控制,5月19日北京新增病例已经降为个位数。
二、 非典时期与当前新冠肺炎时期政策解读
(一)国家层面非典时期与当前新冠肺炎时期发布政策
非典时期相关政策
SARS
1、 2003.05.09,财政部关于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 自2003年5月1日起至2003年9月30日止,对餐饮、旅店、旅游、娱乐、民航、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减免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含防洪保安基金、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库区维护建设基金(含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库区后期扶持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公路客运附加费、水路客运附加费、各种价格调节基金、帮困资金(含帮困基金)、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2003.05.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在“非典”疫情期间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
◆ 对民航的旅客运输业务和旅游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 对饮食业、旅店业、出租汽车公司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公司减征、免征或缓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对出租汽车公司减免的税收必须用于调低“份钱”。
3、2003.05.1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应对非典型肺炎影响全力做好当前货币信贷工作的意见:
◆ 对与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的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提供信贷支持。
◆ 调整机构的贷款规模、存贷比例和相关绩效考核指标限制;对民航、旅游、商贸等行业实施贷款贴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发放财政贴息贷款;对部分有市场但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 支持保健卫生产品,促进全民保健卫生消费;扩大汽车消费信贷,扩大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有效供给;促进信息和互联网行业贷款,发展信息通讯产品、信息基础设施、网上会议设施、网络安全设施、网络教育设施以及远程办公系统设施等开发建设,推动扩大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网络教育、网上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消费。
新冠肺炎时期相关政策
NCP
1、2020.01.31,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 对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对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提供足额信贷资源。
◆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以及有发展前景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
◆ 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 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
◆ 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 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2、2020.02.0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 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2020.02.06,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
◆ 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 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从国家各部委、一行两会发布政策来看,非典期间对企业的扶持方式主要是财政减免、货币信贷两个方面,这一点从当前新冠肺炎期间的政策方向是一致的。而由于近20多年,国家税务改革已经取消了大量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型收费,非典期间的部分减免科目到现在已经不再收取,因此非典期间的减免政策无法应用到当前时期。
从货币信贷方面看,当前新冠肺炎时期政策中明确提及对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这一点在非典期间政策中并未体现。相反的是,在非典期间政策中特别强调了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消费增长点,促进全民保健卫生消费、扩大汽车消费信贷、扩大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有效供给、促进信息和互联网行业贷款,这也体现了2003年中国经济处于上升周期,汽车业、电子信息业处于迅猛发展的特点。
(二)北京市政府非典时期与当前新冠肺炎时期发布政策
非典时期
SARS
1、2003.05.16,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疫情期间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对餐饮、旅店、旅游、娱乐、集贸市场、公共交通客运行业,免征部分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7项政府性基金;对民航的旅客运输业务和旅游业、出租汽车公司、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公司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 对零售、餐饮、旅店、旅游、娱乐服务行业社会保险费可缓缴5个月,本市国有、集体企业,按每人每月290元标准借支基本生活费。
◆ 对承租市及区县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租金50%;商业、服务业、餐饮业、娱乐场所等减免租金30%。
◆ 重点支持本市汽车业以及生产防治非典型肺炎设备、物资及相关产品企业的发展。支持网络教育、视频会议、电子商务的发展。
◆ 对百货零售、餐饮、旅店、旅游、娱乐、公共交通客运等行业,提供政策性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或展期贷款担保,担保费减半;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利息,给予半年期的贴息补助。
◆ 对市及区县所属旅游企业的短期银行贷款,市及区县财政给予贴息,贴息期限5个月。
新冠肺炎时期
NCP
1、2020.02.0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 对受影响较大的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占道费。
◆ 承租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要求坚持营业或依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
◆ 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 对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研发费用补助。
◆ 通过“投贷奖”政策对中小文化企业给予贴息、贴租等奖励,通过“房租通”对小微、初创型文化企业给予房租补贴,滑冰滑雪场所给予用水用电补贴,全额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重点连锁餐饮、菜店、便利店等网点设立项目给予房屋租金。
◆ 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20%。对受影响有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中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 推动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再下降0.5%。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 充分发挥银企对接系统作用。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提升20%以上。建设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确权融资服务。
◆ 对受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 降低十大高精尖产业和中关村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2020年科创类企业贷款同比增长不低于15%,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5%。
从北京市发布的政策来看,新冠肺炎时期同非典时期的企业扶持政策有所不同,更加强调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包括从财政减免、资金补贴、金融信贷等方面,例如通过中关村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基于不超过20万的研发补助,2020年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成本同比下降0.5%,通过“投贷奖”政策对中小文化企业基于贴息贴租奖励等。从银企对接的角度,明确提出通过银企对接系统对接金融机构及小微企业,并建设供应链金融平台提供确权融资服务。
(三)非典后的政策发布,对当前的启示
尽管在非典时期,疫情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均不及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政策发布的频率及数量也远少于当前新冠肺炎时期,但在非典疫情结束后5个月,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针对部分政策发布了延长的通知,针对民航、铁路旅客运输也的税收减免和优惠进行了减免,有原来的3月-9月,延长到12月底。因此,可以预见的是,新冠肺炎时期的政策也将会持续更长的时间,后续也会有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企业扶持政策落地。
2003.11.1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受“非典”影响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 自2003年10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继续对民航旅客运输业务和旅游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003.11.1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工作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自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对铁路旅客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在此期间已征收的税款予以退还。
◆ 对由政府组织拍卖或委托指定机构销售“非典”捐赠物资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本通知下发前已征收的税款不予退还,未征收的税款不予征收。
◆ 对在“非典”防治期间被政府征用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和培训中心(含度假村),凭文件(证明),2003年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非典时间发布的财税[2003]101号、财税[2003]106号、财税[2003]110号和财税[2003]112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统一执行到2003年9月30日。
对未来政策落实方式及企业开展业务的展望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尽管部分地区已经开始鼓励企业复产复工,但仍有很多企业无法开展业务,餐饮、酒店、旅游业企业还处于无法开业状况,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无法进行线下业务,政府的政策也难以进行落实。
为解决此类困难,企业开始通过线上化的手段开展营销活动,西湖银泰商场将1000位导购转变为线上直播,一名导购直播3小时的消费者人数达到了复工6个月的流量,“线上化营销”将成为当前企业开展业务的重要手段,由此可以预见在疫情过后,企业也将会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立体化”的业务模式,加强对线上精准获客的力度,将成为未来的营销趋势。
从金融机构层面,金融机构也可以通过线上化的方式落实企业尽调,获取企业的全维度信息,实现中小企业普惠信贷的全线上化。建行在2月14日上线针对疫情防控产业链的企业“云义贷”产品,小微企业可以通过线上渠道,足不出户进行申请。由此可以看出,同企业构建“立体化”的业务模式类似,金融机构也可以构建“无接触”式的中小企业普惠信贷业务,通过线上化的手段,依据金融产品的特点精准定位目标客户,并利用自动化手段触达客户。在风控方面,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线上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手段提升风控能力,通过大数据汇聚企业在税务、财务、工商、司法等全维度的数据,构建线上化的风控体系,自动化出具企业尽调报告,监控企业贷后风险,及时发送预警。
从政府层面,北京市金融局、天津市金融局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进行线上的银企对接,并能够对企业需求及金融机构的需求进行分析,将企业需求精准化推送给金融机构,利用线上的方式解决银企无法线下对接的困难。由此可以看出,各地方金融局可以充分利用线上化的手段,构建线上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开展网上银企对接会,在加强银企对接的同时,可以提供企业和政策、企业和金融产品精准匹配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
在上线解决银企对接的问题时,贵州省金融局同时强调强化涉众金融风险管理,加强所辖金融行业风险形势研判,充分利用金融风险防控技术手段加强舆情监控,密切监测并有效管控涉众金融风险,因此在当前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的同事,同样要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防控力度,通过大数据的手段对地区金融机构、政策信贷融资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的风险进行线上化的风险防控,在疫情防控的时期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