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2019年马上就要结束了,是否已经在心中呐喊“太棒了,要放假了”,但更让人兴奋的是“YES!马上要发年终奖、十三薪了~~~”
2019年马上就要结束了,是否已经在心中呐喊“太棒了,要放假了”,但更让人兴奋的是“YES!马上要发年终奖、十三薪了~~~”
高兴的同时,也要保持清醒!年终奖并不是老板告诉你是多少,你就可以拿到多少的哦。有人问:为啥?因为年终奖作为应税所得是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以前交税都是企业会计们帮你操心,个人只等躺着领钱;但是今年不一样了,个人所得税新政改革以后,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汇算清缴,那年终奖也有了更多的纳税选择,多交税?少交税?还是不交税?今年自己需要好好筹划筹划了。下面我们就一起说道说道:
根据财税〔2018〕164号《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老王2019年年末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40000元,这40000元全年一次性老王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有两种选择:
1.视为工资,并入综合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上面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但是问题来了,老王应选择哪种方式呢?
答案是:具体情况,问题分析!
作者:付佰花,航天信息培训学校。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来源:纳税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