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银行发展背景、进程与启示
来源:NBB研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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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kingis necessary ,Banks are not”,银行业是不可或缺的,但银行不是 --1994,比尔盖茨《未来之路》
“Banksare dinosaurs, they can be bypassed.”,银行就像恐龙,他们是可用被绕过的。 ---1995,比尔盖茨
以上,是比尔盖茨在90年代提出来关于银行业发展的一些思考和预见。
当时科技对于金融的影响主要还停留在信息化阶段,许多人对他的预见不是很理解,当时无论科技界人士还是银行从业者,都对他的预见半信半疑,在当时来看,这个预见太过于超前了。而放眼今天的金融行业,盖茨的预言正在变为现实,银行业的革命正在发生,金融科技的颠覆性创新正在深刻地改变金融行业。
“Bankingeverywhere, but not a bank”,银行的服务无处不在,但已经不发生在银行了。---2018,bank4.0
Bank4.0的作者Brett King在2018年正式提出了开放银行这一概念。因此2018年在西方金融业及媒体里(《经济学人》首先提出了这一概述)也被称为是开放银行的元年。
本文尝试系统性的梳理关于“开放银行”诞生背景及原因、国内外的发展历程,开放银行的特征、及未来发展趋势,为国内开放银行的发展提供些许参考。
一、英国开放银行发展历程、开放银行诞生背景及原因分析
对于开放银行的论述,最早可追踪的国家是在英国。
2015年8月应英国财政部要求,开放银行工作组(OBWG)成立,旨在研究如何共享使用数据服务客户,构建开放银行。2016年3月,OBWG正式发布《开放银行标准》(“TheOpen Banking Standard”),提出了开放银行的三大标准(数据标准、API标准及安全标准)以及一个治理模式(维系开放银行标准有效运行的基石),指引如何创造、共享和使用开放银行数据。此后,英国开放银行推动的主导机构转交给了竞争和市场委员会(CMA)。
2016年8月,CMA发布报告正式明确了开放银行的概念:“Open Banking is a brandnew, secure way for consumers including smallbusinesses to share information, allowing new andexisting companies to offer super-fast payment methods and innovative bankingproducts.”即开放银行是一种可以让包括小企业在内的消费者共享信息,允许现有公司和新成立公司提供超高速支付方式和创新银行产品的全新、安全的商业模式。
2016英国政府的竞争和市场管理局CMA(Competi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 主导推动了Open Banking计划,open banking推出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促进整个银行业市场的竞争,鼓励银行提供更具竞争力、更具创新性和更偏重技术的产品和服务。
在推出open banking 计划前,早在2014年,英国政府对零售银行市场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英国前四大银行拥有80%的英国经常账户,而这些银行用户更换经常账户的概率只有3%。在2016年8月9日,正式发布的报告里的数据更进一步说明了在英国银行业,客户对银行有很强的粘性和惰性,。虽然客户每次换银行,平均能给个人和企业客户分别节省92和80英镑(800和900元人民币),但是英国每年平均只有3%的个人和4%的企业客户换银行。
现有的大银行不想为了客户的利益而去充分竞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将逐渐弱化;而新的小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发展艰难。民众却为此买单:支付更高的费用却没有享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为了让民众受惠于金融科技的创新,也为了让新的小金融服务公司能和大银行公平竞争。
而英国Open Banking计划肇始于银行业传统的的支付业务。
2015年11月,欧盟发布了支付服务法令Payment Service Directive 2 (简称为:PSD2) ,该法令于 2018年1月13日起生效,并于2018年进行了再次修订。该标准同时引入了两类受监管的服务供应商:支付发起服务提供商 (PISPs,Payment Initiation ServiceProviders)和账户信息服务提供商 (AISPs,AccountInformation ServiceProviders) ,并制定了支付账户开放规则。
PSD2要求欧洲银行业简化与包括金融科技和零售业务,电信提供商,支付服务和金融在内的第三方通过API分享数据信息的接口规范。旨在促进整个欧洲支付市场的竞争,创新和透明度的提高,同时还增强了互联网支付和账户访问的安全性。欧洲银行“必须”把支付服务和相关客户数据开放给客户授信的第三方服务商。其主要目标是为了降低行业准入壁垒,保护消费者对自身信息和数据的所有权,鼓励降低服务成本,提高客户收益,促进开发和使用创新的在线和移动支付等。
PSD2定义和规范了金融机构需要开放API化的业务范围包括:账户信息;认证,授权;账户余额;账户明细;转账支付;交易历史记录;
PSD2要求欧洲经济区各国必须在2018年1月之前将PSD2转化为法律,这为欧盟的开放银行提供了立法基础。
2018年,欧盟还推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通过赋予欧盟居民对个人数据的更多控制权,对包括银行在内的网络安全、数字经济提出严格监管和禁区,同时对违反条例行为规定巨额处罚机制。
GDPR适用于所有行业,确保了数据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隐私保护。该条例规定了企业必须需简洁透明地告知用户,将收集用户的哪些信息,收集到的信息如何进行存储和使用,以及企业的联系方式。而用户拥有这些数据的访问权、被遗忘权、限制处理权、数据携带权。这些数据包括:基本的身份信息,如姓名、地址和身份证号码等;网络数据,如位置、IP地址、Cookie数据和RFID标签等;医疗保健和遗传数据;生物识别数据,如指纹、虹膜等;种族或民族数据;政治观点;性取向等。
GDPR的主旨思想为:
* 信息数据的主权是用户自己,而不是这些数据的机构持有者
* 应将数据的控制权还给用户,让用户来控制自己的个人数据如何使用,并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
「这里普及一下条例(Regulation)和法令(Directive)的区别,条例对欧盟各成员国有直接适用的法律效力。而法令则不直接适用于各成员国,还需要成员国将其转化成为各国内法,在转化过程中成员国有一定的自主裁量权。」
PSD2和GDPR为开放银行的规范有序发展和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提供保障。
至此,开放银行计划于2018年开始在英国大银行逐步实现。每个使用Open Banking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都必须由FCA(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或欧洲同等机构进行监管。2018年3月,英国九大银行已经开放出银行产品、分行以及ATM等标准化数据。根据英国开放银行网站的数据显示,已有100家通过FCA认证许可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参与了开放银行计划,并提供了新的金融服务。
二、美国开放银行发展历程
而美国的“开放银行”发展历程和英国又是完全不同的,在《多德-弗兰克法案》的基础奠定下,美国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众多,除了几家知名大银行外,还有大大小小9000多家金融机构。在如此竞争激励的金融环境中,美国的金融机构都把发展金融科技作为重点。一些有实力的银行,主动开发数据接口,转型成为平台型金融服务公司,积极参与并推动金融科技的发展。整体上看,美国金融机构相对开放包容,更加愿意主动和金融科技公司合作,也更加愿意开放金融数据。
以Mint公司为例,它是一家成立10年之久的老牌个人财务管理公司,根据2016年数据,Mint目前有2千多万用户(每10个美国人就有1个人有Mint账户)。用户通过授权就可以在Mint网站里,实时管理几乎全美所有的金融账户:储蓄,房贷,车贷,信用卡,学生贷,退休金和股票等账户等等。该公司已经和美国99%金融机构签订数据合作共享协议。通过一站式数据归集,Mint还能提供消费分析,财务规划和账单支付等增值服务,给用户极大的便利。除了Mint的公司还有 Prosper Daily、 Yodlee 和 Penn等多家个人财务综合管理公司,他们自发地实现了金融数据共享。
在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出发,致力于于推动金融数据共享,打破大型金融组织的数据垄断和壁垒。2016年11月就金融数据共享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在经过1年研究和修订后,于2017年10月18日发布了金融数据共享的9条指导意见,主要涉及:客户数据访问、数据范围和可用性、控制和知情权同意、授权支付、数据安全、访问透明度、准确度、争议和解决未经授权访问的能力、高效实用的问责机制;
该指导原则在金融数据共享的获取、范围和使用、监控和知情、授权支付、安全、公开、准确、追责和效率方面,详细阐述了监管的指导意见。
三、中国开放银行的发展历程
在全球开放银行热潮下,国内银行纷纷布局开放银行战略,将客户需求的场景前置并将金融服务嵌入其中,在融合生态中输出和共享金融服务。由于目前国内银行的数据如账户管理等依然是银行机构的核心资源,并且行业和监管机构尚未形成统一的数据规范和开放标准,短期内银行核心数据的开放共享难以实现。但是国内银行积极探索实践,先实现内部数据的规范、互通,满足内部数字化创新需求;另外,在利用API、APP等与外部连接中,如与金融科技机构、开发者等合作中,将逐渐推动行业的数据标准、安全规范的形成,为未来进一步的数据共享和开放奠定基础。国内主要的行业实践如下图所示: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做出以下的对比:
对比项 | 英国 | 美国 | 中国 |
发展模式 | 自上而下 | 自下而上 | 自下而上 |
监管进程 | 出台标准 | 指导意见 | 暂无 |
监管部门 | 竞争和市场管理局 | 金融消费者保护局 | 央行 |
四、其他国家和地区开放银行发展历程
其他国家和地区主要政策和监管标准见下图:
国外银行主要实践如下图所示:
五、主旨本质与启示
梳理完开放银行的发展的背景和各国的历程,我们可以不难发现,开放银行核心的主旨是:通过金融数据共享,推动传统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更深层次地协作和竞争,最终追求用户利益最大化。
而对于开放银行的本质其实是:共享经济和平台经济崛起;人类正从IT(Information Technology) 时代走向DT(DataTechnology)时代,IT时代是以自我控制、自我管理为主,而DT时代,它是以服务大众、激发生产力为主的技术。
DT时代有几个很明显的特征是:生态性、开放性、共赢性和普惠性。
一是生态性,即生态体系,是指在自然界的一定的空间内,生物与环境构成的统一整体,其中各类参与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时期内处于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状态。在社会科学发展中,生态体系的概念经常被拿来使用,指的是某种能够实现“各方共赢”的格局,而非排斥的、恶性的、你死我活的市场状况。具体到平台模式中,则是能有效支撑新商业生态的发展,各类企业在平台中频繁互动、充分有序竞争、推动创新持续涌现。
二是开放性,按照平台经济的理论基础,参与平台模式的主体越多,能够产生的正外部性就越大,最后各方获益就越多。互联网时代的平台经济模式,依托全新的信息基础设施与生产要素,可以逐渐改变集中式、封闭式的大企业发展模式,逐渐使得不同主体能够在开放条件下探索全新的交易条件与场景。
三是共赢性,在传统交易模式中,众多市场缺损的根源,都在于信息不对称。而在互联网时代的早期,少数获取大数据信息主控权的主体,也可以攫取超额利润。而随着信息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这种模式也会遭遇挑战。人们可以通过更加松散而高效的信息交换,来分享商品和服务,交易费用、搜寻成本、匹配费用也进一步降低,从而增加实现各方共赢的途径。
四是普惠性,依托平台经济模式,可以大幅度降低不同经济主体的合作成本,促进大规模协作经济的扩张,生产能力与效率得以共享,从而实现更节约的时间、更优化的资源配置、更灵活的就业等。这使得经济活力得以进一步激发,商业服务更加便捷,创业生态更加完备,实际上有助于改变传统经济发展中的扭曲,促进生产与服务的普惠性。
而开放银行这种模式的特征和DT时代不谋而合,因此应运而生。这种变革将开创银行业的新纪元,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开放式银行的业务规模未来将同互联网一样大。
开放银行如同行业的游戏改变者,新生态正在形成,并将赋能任何可能的第三方,将创新业务构建在银行的数据和基础设施之上,建立起了金融服务新模式。未来银行的基本业务可以像乐高积木一样模块化,金融服务可以按需求“拼凑”业务模块,增加服务的弹性和多样化。而银行将成为高度开放共享的金融服务平台。金融科技公司和银行的关系由竞争转为合作,共同构成了共生共存的金融生态圈,就像手机App和手机操作系统一样。
那对于银行来说,面对这样的转变和机遇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做呢?
(划重点:)
一.将开放银行从一种开发技术/平台工具提升为商业模式的驱动力和战略关注点。
二.将开放银行作为商业模式、数字化战略和生态系统建立的基础,开放式API将可使第三方在银行的数据和基础设施之上建立起创新的生态金融服务,通过API化构建的开发银行生态,一个金融机构的核心资产可以被复用、共享和货币价值化,可以扩大服务的受众用户,提供新的营收来源。
三. 利用新兴科技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等,构建牢固稳定的基础设施、做好基础数据治理。
但创新最难的永远是自我颠覆,原有业务增长带来的惯性思维,总会限制新业务发展的投入和成长。纵观国内的开放银行发展历程,各家大银行都在做开放银行,但做出价值者寥寥,反而是微众、网商、新网这批民营银行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行业的游戏规则。在目前这个阶段,大行转型不易,小行圈地正值时,且行且珍惜。
最后,再此引用盖茨的一个话作为结尾:“恐龙之所以灭绝,是因为它们在环境变化时,没有进化出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小、快、灵”的基因。”
从政策面来看,无论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供给,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技术利用水平的纲领性要求,还是“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倡导的提升金融机构科技运用水平,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信息、资金、产品等全方位金融服务所提出的金融回归本源,扶持赋能中小实体经济成长的转型方针,都在为金融科技的“小、快、灵”提出转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