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山西省晋中市多家银行被诈骗2.45亿元,案犯韩某巍被判无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韩某巍,男,1981年10月出生,专科文化,住山西省晋中市。2014年至2015年间,韩某巍利用手里实际控制的12家公司向银行循环贷款,并互相担保,从多家银行骗取贷款2.75亿余元。判决书显示,韩某巍实控的12家公司多为空壳公司,并没有实际业务,其中两家公司虽然有实际业务,但提供给银行的贷款财务报表数据也差异极大。具体骗贷事实如下:
如图所示,韩某巍共骗取古交阜民村镇银行1.25亿元,晋中银行9300万元、榆次农商银行3710万元,左权农商银行2000万元,造成全部银行损失2.5亿元。据了解,古交阜民村镇银行是晋中银行全资子公司,晋中银行认缴金额2000万元。被骗的多家银行工作人员在出庭作证时表示,银行已经做了贷款的“三查”,并在人行和工商部门查询了相关资料,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发放贷款。其中一名银行员工表示,放款前,主要由信贷员去工商税务查询贷款公司资料,审查财务税务报表,合格之后逐层上报,之后主要看购销合同和公司经营主体是否一致。银行在放款时,需要把钱打入购销合同对方公司,随后信贷员和主管将按月度、季度审核贷款公司情况。该名员工说:“对于购销合同里的对方公司,我们不去了解,就是以购销合同原件为主。”另一家银行的情况稍显复杂,银行员工表示,该行曾调查过韩某巍公司的经营情况,但是没有核实过贷款资料的真假。“人家上面领导放话了。”骗取贷款前期韩某巍还做少量的投资经营活动,但是没过多久就放弃了。之后大部分贷款被韩某巍用于购置高中档轿车及进行赌博消费。韩某巍称,自己有21辆车,其中多辆登记在他人名下,并有4套房产,其中包括北京朝阳区富力城房产。韩某巍的朋友称其经常去澳门赌博,输在澳门的财产大约有3000万。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财产仅剩奔驰轿车两辆、PIAGET手表一块、项链一条、钻戒一枚、手机六部。2015年11月,韩某巍在资不抵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以及个人债务的情况下逃匿,一年半后,被辽宁省阜新公安机关抓获。2018年12月,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法院认为韩喜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以自己公司名义或利用自己控制的空壳公司或冒用他人名义诈骗银行贷款,并有逃匿、挥霍骗取资金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判处韩某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审,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之后,韩某巍不服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19年5月,韩某巍的上诉被山西省高院驳回,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