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商业保理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全面防控应收账款相关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以传统银行贷款为主的金融体系和金融产品的“短板”。 但近年来,商业保理的乱象已逐渐显现,面对商业保理的乱象问题,2019年,地方金融监管的持续“加码”将促进整个商业保理行业加速合规发展。而对于商业保理公司自身而言,面对趋严的外部监管环境,应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内外共同合力,助推商业保理行业行稳致远。《贸易金融》杂志、北京财资和供应链应用技术研究院、中国贸易金融网(sinotf.com)、中国供应链金融网(scfsino.com)、贸易金融公众号(ID:trade_finance)、供应链金融公众号(sinoscf)、商业保理(shangye_baoli)、应收账款(WeReceivables)作为专注贸易金融、供应链金融行业十几年的权威媒体,联合中国供应链金融产业生态联盟(cnscfa.com)整理了2019中国保理行业十大新闻,持续关注行业健康发展。下列十大新闻按照时间顺序排序:
01
4月26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商业保理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5月24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三类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沪金规[2019]1号)(“上海意见”),强化对包括融资租赁公司在内的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5月29日,湖南金融局曾发布消息称,将从2019年5月30日开始,分三个阶段对全省商业保理行业摸底排查。通过此次排查通知发现,既有详细的排查对象又有详细的排查手段。6月18日,广东省金融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商业保理行业专项清理排查的通知》重点清理“空壳”“失联”“僵尸”企业和整治违规经营企业,依法清理、分类处置,实现名录管理。9月6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北京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检查通知”。通知称,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北京市将自2019年9月起开展对京籍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行等三类行业的现场检查工作。点评:2019年,地方金融监管的持续“加码”将促进整个商业保理行业加速合规发展。而对于商业保理公司自身而言,面对趋严的外部监管环境,应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内外共同合力,助推商业保理行业行稳致远。
02
《中国保理产业发展报告(2018)》发布
7月2日,《中国保理产业发展报告(2018)》在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2019年年会上正式发布。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副处长刘子薇对《报告》进行了解读。2018年是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的第十年,全球经济平稳增长,除美国等少数经济体的增速继续上升外,其他大部分经济体的经济增速出现回落,受此影响国际贸易增速也出现下降。2018年,全球保理业务量2.76万亿欧元,保持平稳增长,对GDP的渗透率较上一年上升0.2个百分点。其中,亚太保理业务量同比增长6%,占全球总量的25%。中国保理业务量为4116亿欧元,同比微增1%,占亚洲地区总量的62%。中国是世界保理业务量最大的国家。点评:发展报告对我国保理产业做了大梳理,总结了2018年全球保理业务、中国保理业务的发展情况和业务发展环境,解读了保理业务创新与金融科技的应用,分析了保理业务风险及司法判例,从整体上来看,发展报告对行业推动意义非凡。
03
银保监会:发布
2019年7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19〕155号),《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意见》中特别提到,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生物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与核心企业等合作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创新发展在线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点评:针对银保监会发出《意见》,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监管是为了规范供应链金融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并非打压。另外,在线已成趋势,更多的应用技术也是现实。相信技术一定会驱动风控模型的完善、提升审批和放款的体验。
04
“央行·长安号票运通”供应链创新模式正式启动
9月30日,“央行·长安号票运通”供应链创新模式在西安国际港务区正式发布。长安号国际物流贸易企业持运单——货运火车票,就可享受方便快捷和年利率4.5%左右的融资。这种“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同向发力服务中小企业的“国际物流运单融资”模式在全国尚属首次,为解决商贸物流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供了“陆港样本”。点评:不难看出,为解决融资贵,运用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将最优利率的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输入到中小微企业,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05
首家商业保理公司美元融资业务获批
9月13日,全国首家商业保理公司美元融资业务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复,落地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经开功能区。区内企业长银保理成为全国第一家可以以美元为计价单位进行融资的商业保理公司。点评:允许保理公司开展国际保理项下美元融资业务,切实满足了出口企业的美元融资需求,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中小型出口企业的融资难题,有利于其扩大再生产及出口销售,同时,还帮助出口企业和保理公司规避了汇率风险。在中美经贸摩擦对中国出口企业产生影响的背景下,此业务的开展将服务于中小出口企业开展国际贸易合作,助力更多中国出口企业扩大海外市场。06
中国银保监会:
《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
(205号文)
10月22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印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205号文)。自2018年5月商业保理公司正式划入银保监会监管以来,各地金融办陆续发布相关管理办法及系统上报要求等规范性文件,但银保监会自行印发关于商业保理企业的监管文件的,尚属首次。点评:从此通知中,可以把握银保监会对商业保理企业监管的大致方向及脉络,对商业保理企业的合规经营具有重大意义。后续商业保理企业的业务方向应当围绕实体经济,选择有前景、有竞争力的行业,深度嵌入产业链上下游,这样既能够让自身熟悉行业把控风险,也可切实做到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中小企业融资。07
2019保理ABS发行规模5,319亿
据Wind数据整理,截至2019年10月31日,商业保理企业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736只,累计发行规模5,319亿元。点评:资产证券化具备改善流动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带来中间业务收入及资本回报诸多优势,为企业提供资金的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优质投资品种,实现多方共赢。
08
央行:发布修订后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11月29日,为进一步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修订后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3号发布)同时废止。点评:结合相关意见,新修订的办法提出,取消登记协议上传要求,提高登记效率;将初始登记期限、展期期限下调为最短1个月,使登记期限的选择更加灵活便利;修订或新增债权人与质权人名称、注销登记时限、撤销登记、解释权限等其他条款,使表述更加规范、明确。此外,新修订的办法在附则中增加其他动产和权利担保交易登记的参照条款,满足市场主体自发开展动产担保交易登记的需求,加强对各类登记行为的正面引导。办法还增加了融资各方法律纠纷责任义务条款,明确由登记方承担保证信息真实性的责任。
09
广东金融局:
未纳入监管名单的商业保理公司将清退
12月15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组织开展商业保理行业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总体上“空壳”“失联”企业数量较多、业务异化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影响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组织开展商业保理行业清理规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通知提及商业保理行业清理规范工作的相关步骤,即:以银保监会提出的2020年6月末前完成存量商业保理企业清理规范工作倒排时间和任务,主要分企业自查、非现场系统核查、现场检查、分类处置和纳入监管名单五个环节,前四个环节可交互实施。点评:商业保理作为新型的金融业务,有着极好的发展前景以及优厚的资金回报率。但是,资金的投入,自然隐藏着诸多风险。可以看出,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积极响应银保监会,助力保理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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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晚间,科创板首批上市公司容百科技发布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公告称,鉴于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及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合称“比克电池”或“比克动力”)未能足额支付一期及二期还款,公司拟对其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提高至40%,增加计提1014.85万元坏账准备,累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8118.83万元。如进行全额计提,将导致2019年净利润大幅下降甚至可能出现亏损。不完全统计,12月以来,包括容百科技在内,新华传媒 、实达集团、神农科技、露天煤业、每日互动以及当升科技等7家上市公司宣布拟对无法收回或逾预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计提减值准备。点评:应收账款作为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回收性是衡量其资产状况优劣、盈利质量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从近期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告来看,面对应收账款逐渐走高的趋势,上市公司可通过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盘活企业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