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员工挪用资金3000余万 成捆现金直接装箱抱走
自杀前的一条短信,揭露了一起千万级别挪用资金案。
来源 | 手机和讯网 自杀前的一条短信,揭露了一起千万级别挪用资金案。 近日,裁判文书网将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员工张某军挪用单位资金的案件公之于众。 自杀前发短信坦白 2017年12月7日下午,中国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员工于某收到一条来自张某军的短信,短信上写到:“我借给了臧某雅3460万元,我死去了,没法面对你对我的信任。” 收到短信后,于某意识到,张某军一名普通职工不可能有如此巨款,短信中所说的借款可能是清点中心的现金,随即向领导作了汇报。裕华支行紧急自查,并在工作人员清点后发现清点中心的款项中确实少了3000余万。 至此,一起千万级别的挪用资金案爆发。 短信中的关键信息,除资金数量外还涉及到一个人,臧某雅。判决书显示,臧某雅在2013年因资金短缺,通过翟某东介绍认识了张某军,并且第一次向张某军借款300万元。正是这一次相识,让张某军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臧某雅和张某军约定,300万元的借款只需要10天,并将支付15万元利息作为好处费。这种条件诱惑着张某军,并使其下定决心借款。 2013年10月20日,张某军利用职务便利,截留中国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清点中心315万元现金,并于翟某东一起从清点中心将现金送至臧某雅处,并与之签订借款协议。 这一次,为之后更多的借款埋下了伏笔。在10天之后,臧某雅并未支付借款本息,并以各种理由搪塞张某军,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臧某雅再次向张某军提出借款,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判决书显示,自2013年起,臧某雅以各种理由向张某军借钱,投资、经营等理由早已成为家常便饭,到后期,吃饭、信用卡还钱更是成为了借口。 判决书显示,臧某雅巧立名目向张某军借款,用于自己经营、偿还贷款及日常消费等共计3460万元。 成捆现金装箱抱走 事件似乎已经明朗,但张某军是如何将这些现金从清点中心带出并隐瞒如此之久的呢? 据悉,中国银行石家庄平安清点中心成立于2009年底,没多久张某军就被调到清点中心工作,张某军作为综合组组长,加之该组成员大多数为女性,久而久之,核对现金和票据的工作就张某军揽了下来。 据中国银行员工介绍,综合组的工作即在高速公路把现金交由银行后,清点组在对现金和票据进行清点和整理后,交由综合组,综合组在收到现金和票据后对现金进行装箱上锁,但是票据会存在“压票”现象:如果票据或现金对不上或者票据填写错误,就需要等账目对上、票据更改后交由记账员记账。 同时,张某军表示,中国银行清点中心现金管理员就其一个人,每天高速公路和移动公司的收款均会交到他那里,他拿钱别人没办法知道。张某军称,钱交到他手上,别人就不会在过问,他告诉记账人员进账多少,记账人员便记多少。 直到张某军自杀,中国银行裕华支行员工撬开张某军的保险柜才发现,张某军没有入账的现金交款单达346张,也拿走了中国银行3460万元。 张某军从清点中心拿到现金后,会通过其他人将款打至臧某雅账户。据转账的人回忆称,张某军偶尔将现金装在袋子里交由其转账,有的时候拿水果箱、纸箱等抱过来让其转账。 最多的一次,张某军从清点中心拿了800万。 而这些钱均被臧某雅拿来还贷或用作日常消费,张某军第一次给臧某雅的315万中,臧某雅就拿出来40余万给介绍人翟某买了一辆奔驰轿车。2014年,各家银行停止向臧某雅放贷,臧某雅资金链断裂,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终究无法让她偿还张某军的借款,最终使得张某军选择自杀,但被路人所救。 2019年8月,元氏县人民法院对张某军等人作出了判决。其中,张某军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臧某雅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介绍人翟某东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