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银保监会官网显示,银保监局本级一口气公布了45条行政处罚信息。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涉及吉林银保监局、辽宁银保监局、大连银保监局、浙江银保监局、江苏银保监局等。被罚机构涵盖银行、保险两大类金融机构。被罚金额的规模既有几十万元,也有上百万,更有千万级罚款。在几十张罚单中,中国银行和兴业银行的千万级罚款备受关注,其中来自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和吉林市分行因违规融入同业资金等合计被罚5150万元;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被罚2250万元。与此同时,来自这两家银行的多名员工被处以警告罚款,甚至终身禁业等处罚。吉林银保监局官网显示,近日,吉林银保监局依法查处了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违规融入同业资金事件。从监管的消息看,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的违规行为是在2015年9月前发生的。吉林银保监局方面称,银保监会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类信贷业务存在涉嫌违规问题,原吉林银监局按要求对上述业务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强力推进整改问责工作。监管部门检查和该行自查发现,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和吉林市分行存在同业新规实施后至2015年9月末期间违规融入同业资金合计101笔、金额合计579亿元和内控失效、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数据的违法违规行为,暴露出上述机构经营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个别员工因在办理同业等相关业务过程中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批捕,案件正在审理中。罚单所公布的被罚原因显示,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因违规融入同业资金、内部控制失效、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业务数据等被罚2900万元。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因违规融入同业资金等被罚2250万元。除被处以千万罚款外,多名员工被罚。其中,3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另外,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原行长张平、副行长窦玉萍被禁止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综合看,吉林银保监局和吉林银保监分局依法给予上述机构罚款合计5150万元,分别给予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原行长、副行长等相关责任人禁止一定期限和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警告、罚款合计25万元等行政处罚。此前,已责令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按照党规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及处理,目前已处分和处理涉及上述机构的责任人33名。
由于票据业务违规,10月18日,辽宁银保监局一口气披露了5张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及4名责任人的罚单。
罚单信息显示,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被罚款2250万元。
4名被罚的责任人中,时任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沈阳分部总经理刘世伦因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案件负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时任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运营管理部作业中心主任刘淼因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案件负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运营管理部作业中心票据组组长刘莹因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案件负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沈阳分部业务三部负责人杨可夫因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票据业务案件负直接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除中国银行、兴业银行被罚外,从各地银保监局公布的罚单情况看,此次处罚的银行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存贷款业务领域。
例如,浙江银保监局10月18日开出的三张罚单中,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余杭区支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股票;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出资合伙企业等被罚75万元。
南浔农村商业银行富阳支行因贷款资金回流转存保证金、虚增存贷款;员工出借资金违规代客户归还贷款利息、掩盖资产质量等被罚80万元。且相关负责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在江苏银保监局开出的罚单中,广发银行南京分行因授信贷款审批中未严格审查担保人偿还能力、质物价值及实现质权可行性被罚30万元;广发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因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被罚160万元;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因超过借款人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被罚40万元。
此外,江苏紫金农商行城中支行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被没收违法所得2.35万元,被处以罚款60万元。相关负责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