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利亚、沙特、埃塞俄比亚等多国收汇风险,4种国际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风险详解!
出口贸易离不开收汇,近期,叙利亚、沙特、埃塞俄比亚等多国出现收汇风险,请出口企业和外贸人特别关注!
出口贸易离不开收汇,近期,叙利亚、沙特、埃塞俄比亚等多国出现收汇风险,请出口企业和外贸人特别关注!
还有国际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的风险详解哦!
9月9日,驻叙利亚经商处发布预警,叙利亚镑出现汇率危机,叙利亚多位经济学家和官员建议对当前进口需求实施严格管制。9月11日,又有叙利亚官员建议,实施80年代时叙采取的外汇管控政策,即不允许个人持有外汇,兑换外汇只能通过合法渠道。
8月,商务部也发布了对沙出口贸易收汇风险的提示,国内若干出口企业遭遇沙特进口商拖欠货款,且追款效果不佳。
7月,中国驻埃塞俄比亚大使馆经商处收到多起关于中资企业遭遇埃塞进口商拖欠货款问题的投诉。并进行了对埃出口贸易结算事项的提示。
以下各种付款方式
按照风险程度从低到高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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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0% T/T advance
100%款到生产。注意这个是款到生产,这个方式不是款到发货。这个付款方式意味着还没有开始生产,就收到全部货款了,对于出口方来说当然是风险为0的一个付款方式,但同样这个方式对于进口商来说风险是最大的。一般只在样品单或者小订单采用这样的付款方式。
二、T/T定金+ T/T尾款发货前付清
这个付款方式也是非常安全的。并且是定金比例收得越高,安全系数越高。当然这里有些很极端的情况,客户付完定金之后弃货了,或者倒闭了,这个概率是非常非常小的。
只要没有发货,收了定金碰到客户弃货的情况,可以转卖给其他客户或者降价处理。
三、T/T定金+尾款即期信用证
一般而言是30%T/T,70%尾款信用证。当然这时候T/T比例也是越高越好的。实际上这个付款方式,跟第二个付款方式的安全程度几乎一样。也是比较安全的一种付款方式。
区别在于采用这个付款方式,必须发货上船之后拿到提单之后才能交单。信用证收款的最大风险在于出了不符点之后客户拒付。收了T/T定金之后可以保证即使有不符点,客户基本上也都会接受不符点付款赎单, 因为他已经付了那么多定金了,不可能为了一点单据上的不符点不要货定金也不要了。所以这个付款方式也是比较安全的。
这里需要注意,先收T/T定金,尾款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是个很安全的付款方式。
有个案例,做孟加拉的客户用70%的金额信用证做定金,30%尾款见单据T/T这样的付款方式。这个付款方式是非常不安全的,因为货物上船拿了全套单据之后,如果客户不付T/T尾款,出口方处境非常尴尬。不交单的话货马上到港了有滞港费,交单之后客户不付尾款没有有效手段约束。果然不久之后孟加拉客户说让他们先交单,T/T部分他卖掉货之后再付。这样的付款方式风险很大,需要规避。
以上3种付款方式,可以说都是比较安全的。如果你对风险控制得比较严格,那以上三种方式绝对是首选,基本上不会有任何的坏账和收不到货款的风险。
四、部分T/T定金,部分尾款见提单副本copy件
这个付款方式是最最常用的付款方式了。最同行的比例是30%T/T,70%尾款见提单副本。实际操作的时候,也会有些变化,比如对一些付款方式好的老客户,也可以20%T/T,80%尾款见提单支付。
这个付款方式的安全程度是99%,也是较安全的。采用这种付款方式的风险点在于以下:
1. 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力付尾款。这里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可能是客户公司资金周转出问题了。国外银行贷款利率很低, 有很多客户非常依赖银行贷款来周转资金。有的甚至完全是自己没资金,有了订单之后再去申请贷款下单到国内。当他资金的资金链条断掉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付了部分定金,无力支付尾款的方式。
针对这样的情况,应该在确定付款方式之前就调查好客户的实力,经营状况各方面,可以通过中国信保获取客户的资信报告。如果对信誉不是非常有把握的客户,可以采用要求提高定金比例的做法, 比如提高到50%定金,这样子客户弃货的风险就大大降低了。
2. 国际环境发生突然剧变,比如客户国家的汇率突然大跌。15年俄罗斯和巴西的汇率大跌三四十个点,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些订单客户支付的定金比率比较少,10%-20%左右,客户是有可能直接弃货的,就是定金我也不要了,货你也别发给我了。
还有一些情况是战争影响,比如14年的乌克兰, 由于克里米亚冲突的影响,不少乌克兰的客户破产倒闭了。这样的状况下,弃货的事情也是会经常发生的。针对这样的情况,需要经常关注国际环境国际形势。当碰到经济动荡地区的客户订单,也可以通过提高定金比例,或者要求发货前付清的方式降低收款风险。
3. 第三种情况就比较恶劣,或者叫诈骗。以上两种情况属于客观条件的改变带来的弃货风险,很多情况下不是客户主观上想要弃货。有一些无良货代,会跟客户勾结存在无单放货的情况。
4. 另外一个风险是南美有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记名提单上的收货人是实际进口方,他可以凭提单副本提货的。主要是南美的巴西,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委内瑞拉这些国家。这种情况下, 我们需要把提单收货人尽量用To Order, 这个意思是收货人不确定,凭shipper发货人的指示。我们在收到全款后可以对提单进行背书,也就是提单背面敲发货人的英文章,然后再寄正本给客户。
总结
对于部分T/T定金,尾款见提单支付这样的付款方式。有以下几个办法降低收款风险:
1. 尽量用To Order而不是实际收货人名称作为提单收货人。To Order的意思是根据shipper的指示, 这样的提单只有shipper背书之后,才可以提货, 增加了货物控制权。但是这样有一个弊端,就是To Order 指示提单不能电放。碰到需要提单电放的客户,必须要把收货人改成客户公司才能电放。
2. 尽可能的提高定金比例。这样的作用是当进口国经济或者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的时候,能够降低客户弃货的风险。如果他已经付了一半定金,一般是不会轻易弃货的。同样汇率也不太可能短短一两个月跌掉50%。另外一方面,多收定金的好处是万一客户真的弃货,你收的定金是可以覆盖掉把货拉回来和处理转卖的成本的。这样处理弃货起来掌握主动权。
3. 明确见提单5日或者10日内支付尾款,这样是给客户一个付款的期限。有的客户出于资金周转的考虑,喜欢拖拉直到货快到港才付尾款。明确见提单5日或10日内支付尾款,给了他一个确定的期限。这样如果碰到客户急需拖拉的情况,催收货款也名正言顺。如果不规定清楚,有的客户会以为我到港前付款就可以了。甚至碰到一些恶意拖延的客户, 有钱故意不付。因为延期支付货款会给我们带来汇率的损失,可以以此为依据索偿。
4. 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对有风险的国家严格把握付款方式。 比如看到有些汇率大幅下跌,或者是政治环境动荡,有战争风险等等。碰到这样国家的客户,在接单之前尤其要严格审视付款方式带来的风险。
本文由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整编自:商务部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沙特阿拉伯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走出去情报微信公众号,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