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下属公司经理助理受贿百万,辩称是翻译报酬
近期,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判决书,中国铁建旗下的中铁十五局沙特分公司原总经理助理马某在负责沙特部分别墅项目过程中收受95万好处费而被网上追逃,最终获刑4年6个月。
近期,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判决书,中国铁建旗下的中铁十五局沙特分公司原总经理助理马某在负责沙特部分别墅项目过程中收受95万好处费而被网上追逃,最终获刑4年6个月。
2010年8月10日,时任中铁十五局沙特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马某,负责沙特“海尔别墅”项目分包商的考察推荐及项目分包后协调管理。马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分包商隆昌乾亨谋取利益,并收受该公司法人古某送予的60万。
2010年12月23日至2011年期间,马某负责沙特“奈季兰别墅”项目分包商的考察推荐及项目分包后协调管理等职务便利,先后两次收受分包商江苏建工集团施工负责人江某送予的沙特币共计20XX亚尔(约合人民币35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
马某于2011年10月12日提交辞职报告,中铁十五局于2011年12月6日批准同意。
2015年7月1日,马某因涉嫌贪污被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立案侦查。2015年7月2日被检察院决定逮捕,同日被网上追逃,2015年7月3日被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2015年6月13日至2017年9月14日在沙特被羁押,2017年9月15日被昆明铁路公安处依法执行逮捕。归案后马某主动交代了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60万及沙特币20XX亚尔的事实。
2018年4月19日,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受贿罪对马某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马某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
马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昆明铁路运输法院重新审理。
庭审过程中,马某辩称自己是中铁十五局临时聘用的翻译,其收取的60万元人民币和20XX亚尔均是自己为两家分包商提供翻译等帮助获得的劳务报酬,其行为不构成受贿罪。且自己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也没有从事公务活动,不具备受贿罪的主体条件。当前也无直接证据证明自己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马某主张自己具有自首或坦白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案发时马某时任中铁十五局沙特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系国家工作人员。在职期间马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0万元及沙特币20XX亚尔(折合人民币35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虽马某有主动交代的事实,但其不认为自己构成犯罪,因此马某不构成自首情节。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维持了一审原判。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