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监管正酝酿统一的互联网小贷管理办法,监管思路出现一些变化,将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多位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了一些监管信号,不过尚在讨论阶段,重点如下:
2、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单笔投放上限为20万或30万元,尚未确定;借款人为企业的,单笔投放上限为100万元。对经营房产抵押贷款、供应链金融等大额业务的互联网小贷影响较大。
不过,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专项监管指引(试行)》亦规定,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严格贯彻“小额、分散”理念,坚持服务小微、“三农”、“四新”和科创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其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的借款人为自然人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2017年11月21日,监管下发《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之后,近一年半的时间,网络小贷批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此前也曾传出原银监会内部起草的互联网小贷管理办法即将面世,不过该办法迟迟未见落地。
今年1月传出的175号文中,监管明确积极引导部分网贷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
一直以来,互联网小贷公司是由各地金融监管部门批设并负责监管事宜,这也就造成各地准入门槛、运营要求等监管标准不一的情况。其中,对于注册资本要求最高的是江西省,不低于5亿元;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的是广州,不低于1亿元。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4月1日,全国共批设了264家互联网小贷公司(含已获地方金融办批复未开业的公司),其中有247家完成工商登记。从这247家完成工商登记的互联网小贷公司注册资本来看,其中有86家互联网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在5亿元及以上,占样本总数的3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