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利南华再爆猛料:商铺托管5年 没见分毫收益
青岛新闻网7月10日讯 买房六年,房产证办理仍遥遥无期!位于崂山辽阳东路的鹏利南华项目成了百余名业主的“心头病”。6月20日,青岛新闻网报道了《房产证"难产"六年,鹏利南华项目业主欲依法维权》,之后多名业主致电青岛新闻网爆料平台,除了项目房屋被查封、无法办理房产证等情况外,有业主反映,5年前和鹏利南华签订了商铺托管运营,到现在没有交房不说,当初承诺的返租也没有实现。
对此,鹏利南华相关负责人称,当时与商户签订托管运营合同的公司是青岛锦绣南华商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属于外方股东海运方未按照程序、规定擅自签订。
业主再爆猛料:
鹏利南华商铺“托管”5年 至今未收到一分托管费
市民孟先生看到青岛新闻网6月20日报道的《房产证"难产"六年,鹏利南华项目业主欲依法维权》后,主动联系记者。据他讲,自己在2015年初购买了鹏利南华一处70平米的地上商铺,当时购买价格为30000元/平米,总价约200万元。
“当时售楼处说2016年初就可以建好投入使用。”孟先生说,由于自己工作很忙,也没时间管理这些商铺运营,就听从售楼处建议,将自己购买的商铺托管给了他们,当时说好的租金是按年返还。
然而,五年过去了,当初的承诺成了一纸空文。“房子没有交付,当时说好的返还款头两年以购房款折扣的方式抵扣,后面三年没有任何租金返还,现在连个负责人都找不到。”孟先生说,之前他一直关注鹏利南华的进展情况。包括2015年诸城人民法院和北京密云法院的查封情况。
“因为我有完整的购房收据、材料,当时查封时,是没有我们这一部分业主的。但是受到整体查封的影响,所有鹏利南华的项目都没有什么进展。”孟先生说,虽然自己的商铺没有被查封,但受到整体查封影响,他所购的项目自然也没有进展。
矛盾焦点:
合同签署方是锦绣南华公司 它连续三年列入异常名录
在此前报道中,鹏利南华相关负责人解释,业主现在无法办理房产证,公司业务几近停滞的原因是公司证件、公章全部被外方股东海运公司拿走,公司法人也联系不到,所有的对外业务都无法正常进行。
那么,鹏利南华当初为何签订托管协议?
近日,青岛新闻网记者再次联系到鹏利南华,相关负责人称,鹏利南华内部情况非常复杂,孟先生当初签订协议的公司实际并不是鹏利南华。“他们实际上是和锦绣南华公司签订的托管协议,2015年时,公司已经因为股权和债务纠纷,在和外方股东的海运方沟通,而锦绣南华实际上是海运方在擅自拿走公章、证照之后,未经鹏利南华董事会、法务部门允许,擅自成立的独资子公司。”该负责人表示。
“企查查”显示,锦绣南华公司是鹏利南华唯一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份,法人和董事长由杨希一人担任。自2016年开始,连续3年被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原因均是“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2018年7月,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原因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
律师建议:
可起诉合同签署方锦绣南华公司
对于鹏利南华业主遭遇,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建议其向该子公司维权,其解释为该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此外,该负责人称锦绣南华公司为鹏利南华外方股东海运方擅自注册成立,经营多年,目前鹏利南华也无法和其取得联系。
“我们也希望公司各方股东能够以大局为重,一起尽快梳理好内部问题,共同协商好帮助业主尽快解决问题。”该负责人说,由于海运股东的一系列操作导致公司目前部分资料缺失,正在积极协调工程竣工事宜,希望能够早点开业,保护业主利益。记者通过工商注册等途径均无法查询到锦绣南华联系方式。
不管是公司内部股权纷争还是外方股东擅自拿走公章、证件注册公司,但这些情况均是发生在鹏利南华公司内部,是属于“家务事”。
针对业主孟先生的遭遇,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肖旭靖律师认为,当初孟先生是和锦绣南华公司签署协议,那么如果该公司没有注销,孟先生就可以起诉合同签署方锦绣南华公司来维护自己权益。如果锦绣南华公司注销,他可以在掌握足够证据的前提下起诉其股东方分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