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吸存,又一共享汽车平台被经侦立案
近日,记者从晋江警方获悉,福建省呼呼管家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俗称“呼呼出行”)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由晋江公安局经侦大队正式立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 | 泉州网
作者 | 张晓明
近日,记者从晋江警方获悉,福建省呼呼管家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俗称“呼呼出行”)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由晋江公安局经侦大队正式立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天来,已有600多名投资人前往公安机关登记、报案。
据了解,“呼呼出行”成立于2017年12月,运营总部位于泉州,公司地址在晋江五里工业区。今年4月来,很多“呼呼出行”共享汽车用户发现该平台出现问题,既没车租,押金也退不了。
晋江本土一所大学的大学生小孙(化名)表示,因好奇新事物,他使用了学校门口的“呼呼出行”(原“大圣出行”)共享汽车服务,缴纳押金1200元,后因“大圣出行”变更为“呼呼出行”后,账户预留押金699元以及剩下679元余额,一直退不出来。
晋江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后进行调查,了解到因要求退还押金人数较多,“呼呼出行”方面正按顺序逐步安排退款。
就在很多用户焦急等待退款时,晋江警方20日向社会通报称,为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广大投资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在6月18日由晋江公安局经侦大队正式立案,侦办“呼呼出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一案。
记者了解到,“呼呼出行”除了提供汽车共享出租服务外,还开展“城市合伙人”投资项目,即投资人出资12800元购买一辆“共享汽车”(首付款,投资12800元俗称买1份),车辆托管在“呼呼出行”平台,投资人每月可收到保底200元收益;3年合同期满后,投资人可从现金12800元或该合约车中二选一。一开始,不少投资人认为加盟门槛不高,盈利模式也明确,便纷纷参与。从今年3月开始,有投资人发现投资收益无法提现,随后连用户押金也无法退款,这才察觉该公司出了问题。
晋江警方提醒,涉案投资人应主动提供案件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查处工作,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确保社会稳定。对在网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警方为全面收集证据、准确核对账目,加快案件办理进度,请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凭证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或投资人户籍地、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进行登记、报案。目前,晋江公安部门在晋江五里开发区婴童产业文创园设置了5个登记处,接受投资人填报登记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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