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公布 实施期限至2022年
央广网北京6月22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施行,实施期限至2022年
央广网北京6月22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施行,实施期限至2022年,《办法》将加强和规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为支持稳定和优化农田布局,全面提升农田质量而安排用于农田相关工程建设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办法》明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项目所需材料费、设备购置费及施工支出,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费、工程招投标费、工程监理费以及必要的项目管理费等。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田建设无关的支出。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分析,该《办法》是为了避免有些农田专项资金被用于楼堂馆所等项目,或者被地方政府擅自挪用,避免资金的跑冒滴漏,确保专项财政转移资金用到农田质量的优化上来,进一步夯实我国农田建设的后劲。
《办法》规定,相关项目管理费按农田建设项目财政投入资金的一定比例据实列支,财政投入资金15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3%据实列支;超过1500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不高于1%据实列支。农田建设财政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刘俊海说:“这对于地方农业和财政部门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项目中不必要的管理成本,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责编:郭爽)
来源:央广网
作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