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成:大数据支持物流业供应链金融发展
被单独提出的供应链金融目标,就是为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提供安全通道,服务实体经济,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成本低、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同时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
供应链金融已成为供应链研究的热点话题。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六个重点任务之一就是“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
而在商务部等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提出试点城市六个重点任务之一是“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试点企业五个重点任务之一是“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被单独提出的供应链金融目标,就是为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提供安全通道,服务实体经济,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成本低、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同时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
需要供应链金融支持的实体经济覆盖范围广阔,在《指导意见》和《通知》中聚集在农业、工业和流通业甚至金融行业本身,但实际上,笔者认为物流行业对供应链金融的需求最为迫切。
改革开放40年以“中国制造”为代表的工业较好地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中,并以组织优势和成本优势逐步在中低端制造业获取了全球市场竞争优势,但也因此受到美欧日韩等制造业大国的重视和防范抵御。
对于流通业而言,尽管传统商贸渠道的竞争力不强,但因此诞生的互联网电商平台却具有较强的全球竞争力,更受到了全球资本的青睐。
而连接生产与消费、支撑商贸活动的物流业却严重缺乏资本支撑,物流业供应链更需要供应链金融的支持。
首先是物流业行业集中度极低。在交通运输市场占比高达75%的快运行业前10名的行业集中度只有2.9%,而公路货运的行业集中度只有1.2%,绝大多数物流企业属于小微企业,主要固定资产少、可抵(质)押物受限、经营风险高、信用低且征信难等特点更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融资。
其次是绝大多数中小微物流企业普遍存在资金链偏紧的问题。特别是上游押款严重,账期越来越长,而下游又普遍需要即时支付甚至提前支付,进一步加剧了资金链的紧张程度,严重制约中小微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缺乏金融支持而难以提升行业集中度,直接导致物流业“小散乱差”、价格体系混乱和超限超载现象难禁,更导致物流业供应链整体势弱,进而影响流通业供应链和制造业供应链的健康发展。
由此,物流业供应链金融的成效将决定举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成效。牛津大学教授马丁·克里斯多弗曾断言“21世纪的竞争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
与此同时,在经济总体呈现新常态且制造业被遏制之际,以商贸拉动消费成为国家发展经济的阶段性重点任务,作为制造业和商贸流通保障的物流业降本增效顺理成章地演变为当下的国家战略。
但物流业中最需要周转资金的中小微物流企业,反而最难获取周转资金融资,融资难融资贵现象远比制造业企业和流通业企业严重。
尽管国家连续多年出台政策支持对中小微民营企业的金融扶持,甚至建立针对中小微民营企业的专门金融机构和信用制度。
然而在面向中小微民营物流企业市场高度不确定和信用严重不足的现实情况下,强制要求金融机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风险的政策红利,并不能在一个真正完善的市场中运行长久,金融机构具体执行人也会在落地时大打折扣;
另外,扭曲了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正常运行,反而不利于那些满足市场需求、具有高信用及核心竞争力的中小微民营物流企业的健康持续成长。
因此,供应链金融涉及的商业银行、信托、基金、保险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资金端、资产端和服务端企业,却在全供应链风控的上下游博弈中举步维艰,由于责权利的分离往往导致重复质押、空单质押和质押物过度货损等。
供应链金融涉及的供给方,往往因为风控不足的高损失成本和过度风控的高预防成本而半途终止,使得供应链金融仅停留在概念上。
供应链金融不同于以往的物流金融。已有的仓单质押融资、合同质押融资和信用融资等传统物流金融模式,有效地利用了中小物流企业的动产质权,进行比例融资或杠杆融资,但往往因为责权利不统一而造成质押物过度货损;
围绕核心企业覆盖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也存在商业汇票/银行汇票转让场景受限且难、核心企业难以自证信用等问题,使得金融风控过严和风控成本过高,无法达到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效低价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且可以控制金融风险的综合目标。
如何让商业银行、保理企业等资金端企业低成本、高效率地确认核心企业自身信用?如何让“1+N+x”模式的供应链金融上的核心企业精准确认覆盖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动产质权和信用质押的真实性?如何形成以供应链金融为牵引的产业封闭供应链环境?大数据和物联网成为供应链金融最为强大的技术支撑。
受安全保护且能共享的第三方大数据和云服务可以形成穿透全供应链真实信息的信用平台;而支撑闭环供应链万物互联的物联网则可以精准控制全链资源的实时监控与自动匹配;基于人工智能的资金闭环则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地实现机器授信与智慧风控功能。
互联网电商头部企业,无论是B2B还是B2C,均可以凭借平台真实交易流水,形成围绕电商为核心的企业及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已经成就了头部电商物流企业的供应链金融创新,但其对于更多更广中小微物流企业的影响甚微。
因此,有别于电商平台的资金端、资产端及服务端各类自带信用验证的企业家,则需要更多依赖不直接涉及投资企业受益的大数据模式,来做强供应链各环节的征信和风控能力。
2019年,随着5G商业化,国内将实现更快速度、更多设备和更实时的通信连接,同时更好地支持了更强大的数据积累、数据服务和数据应用体验能力;而特别与5G技术珠联璧合的边缘计算MEC,也可以带动数据高质量、高安全性和高交互性的发展。
利用大数据和云服务技术为供应链金融赋能,整合供应链第三方支撑数据与业务服务功能,将更好地让物流业供应链金融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服务。
本文作者: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兼物流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刘大成
本文来源:经济参考报、刘大成 亿欧、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