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电商企业看过来,符合这些条件可领专项扶持资金
为进一步推进萧山电子商务的发展,萧山设立区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对在萧山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经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和园区进行资助。快来看看你们企业是否符合条件吧。
为进一步推进萧山电子商务的发展,萧山设立区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对在萧山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经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和园区进行资助。快来看看你们企业是否符合条件吧。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细则:
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在电子商务园区内建设800平方米以上、具有招才(商)推介和交互式体验功能的电子商务展示中心,经区电商办认定,给予资助。
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发展。
1.对获得商务部、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称号,区级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称号的园区,给予主办单位一次性资助。
2.对列入省商务厅发布的电子商务园区目录,实际入驻电商企业10家(含)以上,且所属电商企业年纳税总额达到800万元以上的园区,给予园区运营企业当年度经费资助。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培育引进。
1.培育总部经济发展。对在萧山区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具有省级区域(含)以上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职能,核心运营机构、职能机构设在萧山区,且年度纳税总额达到标准要求的企业,可申请认定萧山区总部企业。对经认定的萧山区总部企业,按萧委〔2017〕4号文件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2.支持苗子型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对年实缴税收50万元及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按其对区财政贡献给予资助。
对年线上纳税销售收入(含服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租赁办公场地的,给予房租补贴。
对年线上纳税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租用仓库从事电商销售的,给予资助。
3.鼓励电商行业创优评级。对获得国家、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给予资助。
对在商务部和商务厅主办的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奖的单位,给予资助。
4.对于建设电子商务物流信息平台及供应链等项目的企业,给予资助。
支持农村电商发展。
企业新建农产品线上销售平台,入驻企业50家以上且平台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给予资助。
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培育。
1.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培育、招引符合《中共萧山区委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萧山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萧委〔2017〕8号)规定的各类人才,经认定后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2.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等活动的,经区电商办认定的,给予资助。
如果想了解相关电商政策,欢迎关注“萧山商务”微信公众号,我们将及时发布更多萧山商务信息。(周舒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