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企财产混同风险大,企业家要做好五大隔离!
改革开放40年,创一代开始面临家族传承问题。家族企业要想持续经营,必须要将个人的风险与家族企业的风险予以隔离,才能做好资产配置及财富传承。
出品:浙江国涛李娜微信公众号
改革开放40年,创一代开始面临家族传承问题。家族企业要想持续经营,必须要将个人的风险与家族企业的风险予以隔离,才能做好资产配置及财富传承。
当个人有风险的时候,企业可以传承;当企业有风险的时候,个人的财产可以传承给自己的下一代。它们理应是平行运行的两条线。而家企不分的企业组织,本质都是一个粗放型企业:个人意志强,创始人决定公司命运。
李嘉诚说“当我在航海之前,我首先要考虑10号风球如果来临,我的船该怎么办。”这不仅是创一代也是新一代家族企业家应该思考的问题。
企业在初创期,比较关注企业本身的产品定位和细分市场等。在成长期企业需要关注发展中的股东架构改革;在持续发展期,企业要注意税务保护,以及合法纳税,企业合规运营;到稳定和上升期,就要做好家庭资产和企业资产的设计隔离,以及为企业进入衰退期准备一笔东山再起的资金。家企混同风险如下:
1、 税务问题导致的风险
很多家族企业家平时习惯了从企业拿钱给个人用,当企业需要用钱的时候,再把个人的钱拿给企业来用。这样很难证明这个企业是完税的,也很难证明个人收入是完税的。这时企业家就面临着一个巨大的税务问题。
在企业运营当中,企业往往涉及到两个主要税种。第一个就是企业在营业当中的增值税,尤其是在营改增之后,基本上企业收入都以增值税来作为计税。第二个就是企业产生利润的所得税。那么当企业家没有在企业完成报税,把企业的钱直接拿到个人名下,从而未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还因为个人提取公司财富没有缴纳股东分红,或者说是没有缴纳薪资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企业是否构成偷税漏税可能是很多企业家没有思考过的问题。在公私不分的情况下,从公司把钱取出来个人用,如果没有超过一年,我们可以把它定义为股东借款。超过一年,就是偷税漏税。被举报偷税漏税,最严重的后果包括两个部分。第一个是行政责任。企业家因为企业逃税的问题面临着未缴纳税款的5倍的罚款,而且要未因缴税的事宜承担18%的滞纳金。更严重的是刑事责任,即触犯《刑法》中的逃避缴纳税款罪。如果说未到税收部分超过了应纳税金额10%以上,且金额巨大,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债务纠纷引发的风险
通过个人账户收取企业经营款项的违法行为,轻则以逃税漏税处理,家企混同的企业如果存在债务纠纷,很有可能被法院认定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会判决企业家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企业家甚至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其中最有可能触及的两个罪名,分别是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达到一定数额)及挪用资金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股权结构问题引起的风险
水星家纺的负责人李裕杰在上海市奉贤区突然间摔了一跤,意外身亡。 那么他的公司未来该由谁来接班,它看似是一个传承问题,但本质上还是第一代家族企业家没有做好股权的保护。
中国的家族企业家喜欢把股权放在个人名下。股东是自然人,一旦遭遇意外,企业的股权必然面临被继承的问题,就会导致控制权的失控。在美国,包括中国部分上市公司当中,它们的控股股东都是法人组织,而不是一个自然人。假设水星家纺的控股公司叫水星控股,他也是一个主要股东,是法人股东,然后才是自然人股东。当一个企业的控股股东是法人股东,法人组织不会有生老病死,这就降低了企业不能正常运行的风险。
持股比例过于简单,夫妻股东,股权过分集中,家族企业挂名股东,干股、送股、股权激励引纠纷等股权结构问题极容易引发的企业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对于家族来说,其家族利益受损;而对于企业来说,就有面临公司解散的风险。
4、婚变问题导致的风险
土豆网创始人王微与前妻杨蕾之间离婚纠纷对公司影响最为典型。2012年11月9日,土豆网创始人王微筹划土豆网登陆钮交所,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纳斯达克上市申请。第二天,王微前妻杨蕾就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要求对相关的土豆网境内公司股权进行财产保全,由于土豆网部分股权面临被法院强制划转给杨蕾的风险,导致股权结构不清晰,上市申请即被驳回。
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离婚后如果企业家持有的公司股权被对半开,即意味着其可能从大股东变成小股东,经营权面临被剥夺的风险。这对公司的正常运营所造成的消极影响是致命的,分分钟钟使公司濒临破产的边缘。企业家还有可能面临可能会面临偷税、漏税、挪用资金之类的刑事指控。
家企混同要有五大风险隔离意识
第一,应税资产和免税资产隔离。该交税的资产就交税,不用交税的资产就不交税,一定要分隔开。
第二,婚姻资产和单方资产隔离。在享受家庭幸福的同时,也要有一块独立的属于企业运作的财产。
第三,就是固定资产和现金流资产的隔离。企业一定要做流动性资产,保证它和固定资产的平衡关系。
第四,创始股东与经营团队的风险隔离。因为很多时候企业的灭亡并不是经营团队风险导致的,而是创始人突然间遭受意外、突然间生命灭失所造成的。
第五,单企业资产和分设的企业资产隔离。作为一个创始合伙人,不单只有一个企业,可以是多个企业。当A公司出问题的时候,B公司、C公司也可以去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