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首批六家存量房交易托管银行确定
《合肥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服务办法》出台后,不少市民在办理存量房业务时还存在一些疑问。对此,合肥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对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服务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目前,首批六家存量房交易托管银行已确定。
《合肥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服务办法》出台后,不少市民在办理存量房业务时还存在一些疑问。对此,合肥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对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服务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目前,首批六家存量房交易托管银行已确定。
买卖一套二手房,如果贷款至少需要走六大步,即:买卖双方签订网签合同后自愿选择贷款银行和托管银行→买卖双方向托管银行提出托管申请→托管银行与买卖双方共同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买方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中约定的首付款转入托管账户→买卖双方办理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手续→不动产登记完成且资金全部到账后,托管银行及时划转托管资金。
新模式为“银行托管、政府监管”,由商业银行直接提供交易资金托管服务。目前,首批确定的托管银行有六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徽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和招商银行。托管银行的托管网点以及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托管服务窗口均可办理,目前各托管网点已全面受理新托管业务。
买方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必须与托管的银行一致吗?确实如此,在托管银行办理贷款的托管业务遵循“谁贷款,谁托管”;非托管银行贷款的托管银行则可至各登记中心托管服务窗口办理。贷款银行和托管银行不一致的,买方可要求贷款银行进行贷款资格预审,托管银行会了解买方贷款资格预审情况。
待不动产登记完成且资金全部到账后,托管银行于两日内告知买卖双方,并及时划转托管资金。签订资金托管协议时,买卖双方可约定双方共同申请划转,也可约定由卖方单方申请划转。
已经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按揭贷款尚未转入资金托管账户期间,买卖双方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支取托管资金的,可以和托管银行共同协商一致后办理。买卖双方申请撤销资金托管的,托管账户内的资金按照买卖双方约定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