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强民营能源巨头山东大海集团申请破产重整
据东营法院裁定,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申请重整的主体资格。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事实足以认定,已经具备法定的重整原因并具备重整的条件。故本院对其提出的重整申请,依法予以支持。裁定如下:受理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2018年11月26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申请,依法裁定受理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据东营法院裁定,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申请重整的主体资格。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事实足以认定,已经具备法定的重整原因并具备重整的条件。故本院对其提出的重整申请,依法予以支持。裁定如下:受理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法院查明: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年设立,股东为纪志刚、孙玉辉、刘福海、孙美香。山东大海集团公司提交的财务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10月底,其公司资产总额为508879.83万元,负债总额为532261.15万元,资产负债率105%。
大海集团位列2018年中国企业500强第217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63位。2017年度山东省100强企业第17位,营收778.7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