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银行遭罚311万 信贷、票据违规仍是重灾区
银行业强监管仍在继续,3月20日,银监系统一天公布了8张罚单,其中大连银保监局公布了5张罚单,湖北恩施监管分局公布了3张罚单。涉及7家商业银行,累计罚没金额311万元。总体看,本次银行受罚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信贷资产转让尽职调查不充分、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及票据业务违规等,而这些领域也一直是银行受罚的主要缘由。
银行业强监管仍在继续,3月20日,银监系统一天公布了8张罚单,其中大连银保监局公布了5张罚单,湖北恩施监管分局公布了3张罚单。涉及7家商业银行,累计罚没金额311万元。总体看,本次银行受罚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信贷资产转让尽职调查不充分、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及票据业务违规等,而这些领域也一直是银行受罚的主要缘由。
在大连银保监局公布的5张罚单中,有4张罚单涉及信贷违规以及票据业务违规。具体来看,建设银行大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签订虚假担保合同,被大连监管局罚款50万元人民币。华夏银行大连分行因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来源审核不够严格,未能有效识别保证金实际来源于本行贷款或贴现资金,信贷资金回流本行作银承保证金,被罚款50万元人民币。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因滚动开立无真实性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被罚款50万元人民币。三家银行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3月12日。此外,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因信贷资产转让尽职调查不充分,导致信贷资金回流和空转行为,被罚款50万元人民币。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3月13日。另有罚单显示,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因对集团客户未进行统一授信,被罚50万元人民币。
上述5家银行均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该法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的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多家银行屡次因信贷、票据业务合规性被罚。对此,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工程系教授刘澄认为,一方面银行对票据内部的合规性监控不到位,另一方面银行对票据业务违规的风险认识不到位,某种程度上出于业绩考量,对一些票据行为有所放纵。因此,这些银行要加强对风险文化的认识,加强对票据、信贷业务的检查。
从湖北恩施监管分局开出的3张罚单来看,恩施兴福村镇银行利川支行罚没金额最高,因违规发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被罚21万元人民币。建设银行恩施分行、湖北银行恩施分行分别因未严格执行轮岗制度、资产质量反映不真实,被恩施监管分局均处以20万元罚款。从处罚决定的日期来看,湖北恩施监管分局开出的罚单时间较早为2月22日。
“2019年强监管仍将继续,对银行而言,要加强风险认知,树立正确的风险文化。另外,要树立好自身业务流程,同时要严肃风险意识和风险纪律。” 刘澄进一步指出,“监管要加强风险教育,和银行达成监管共识,要将精力基于监管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