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P2P清退不搞一刀切、引导三类平台退出,涉及16家!
昨日,有自媒体报道,广州P2P网贷“清退”开动,有平台被要求限期提交“自愿退出承诺书”。此举被业内解读为,广州正在强制性清退部分网贷平台。
昨日,有自媒体报道,广州P2P网贷“清退”开动,有平台被要求限期提交“自愿退出承诺书”。此举被业内解读为,广州正在强制性清退部分网贷平台。
对此,南方日报记者从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地方金融发展处独家获悉,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确实在指导各区摸查平台退出意愿及引导不符合要求的平台实现无风险。但不会“一刀切”强制要求所有平台签退出承诺书。
并非“一刀切”强制清退
据悉,目前广州正在推进没有开展“三查”的P2P平台的退出工作,积极引导自愿退出市场的平台实现无风险退出。
广州金融局地方金融发展处负责人表示,余额已经主动清零,或已停业,或未提交机构自查、行业协会的自律检查、监管机构的现场行政核检等 “三查”报告的三类机构是此轮引导退出的平台对象。上述三类平台在广州有16家。
据悉,去年9月21日,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发布《市互金整治办关于转发进一步组织辖内P2P网贷机构做好合规自查的通知》。《通知》提及,对于纳入专项整治的网贷机构,广州互金整治办鼓励业务量小、待收余额不大或无继续经营P2P网贷业务意愿的机构在完成资金清退后退出市场。有退出意愿的机构需主动向区互金整治办报备并提交资金清退及市场退出方案,由各区互金整治办负责指导上述机构彻底清退资金实现无风险退出。
积极引导网贷平台无风险退出
有退出意愿的网贷平台,如何实现无风险退出是当前行业关注的话题。按照去年7月广州互金协会发布的《广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对退出原则、退出程序、退出报送金融主管部门及协会资料、出借人权益保护、机构注销等方面作了明确详细的规范,旨在维护广州市网贷行业稳定及健康发展、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规范指导网贷机构良性退出。
其中,为保障退出工作稳妥有序开展,《退出指引》一是提出了“三不可”原则,要求网贷机构退出期间,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APP不可关闭、平台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清退指引》对有意愿的清退机构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应建立由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总经理牵头的协商与纠纷解决小组,及时与出借人沟通,防范和化解各种矛盾。
二是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处置。《清退指引》提出了三条建议:①具有国资企业、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等背景的网贷机构,可争取该国资企业、上市公司、集团公司等提供合理范围内的资金援助;②可通过并购重组、债权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③可将不良资产整合打包出售给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公司,最大限度收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