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合一会减少外资进入我国吗?
在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以高票通过。根据该法,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将统一为25%,外资企业单独享受的税前扣除优惠、生产性企业再投资退税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的优惠等也将与内资企业统一。毋庸讳言,两税合一将优化我国的投资环境,但也有相关部门担心取消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可能严重冲击我国的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3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158.93亿美元,同比增长11.56%,比去年同期多出5个百分点。专家认为,两位数的引资增速体现出外商对我国投资信心的恢复,可见两税合一并未削弱外商投资我国的信心,外资更看中的是我国平稳健康的经济面。
取消所得税法优惠,影响各不同。
据分析,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不同的外资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
假外资将得到有效遏制。
在双轨制下,内资企业的综合税负几乎是外资企业的2倍,因此一些内资企业借道开曼、毛里求斯、维尔京群岛等避税岛注册壳公司,然后该壳公司则以外资的名义,运用收购等手段使资金回流,享受优惠政策。据商务部统计,对华投资的十大资金来源地中,来自 BVI的公司排名第二。中国每年实际利用的外资中,约三分之一是国内资本海外镀金后回流形成的“假外资”,由此造成的税收少缴每年不下1000亿元。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两税合并后明确纳税主体的做法将对“返程投资”企业有所约束,有效遏制假外资。
服务性及特定产业的外资企业仍可享受税收优惠。
实际上,服务型外资企业承担的是33%的税率,两税合并后获得了变相减税。此外,国家在新的所得税制度中,将对高技术、节能、环保、农林、基础设施等产业和创业投资,以及对促进就业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小型企业和位于部分特区、欠发达地区内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领域的外资企业或资金,还能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因此两税合一对于这两类企业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不会减少其对我国的投资。
生产性外资企业不会因税率变动影响其长远投资。
对于生产性外资企业来说,两税合一后,税率小幅上调,“两免三减”的税收优惠政策被取消,理论上会增加其税赋负担,但我国对外企的税收毕竟是有总体规划的,并且还有5年的过渡期,因此总体看影响不会太大。生产性外资企业进入中国较早,目前已在国内扎根,他们并不反对我国两税合并,而是关心制度改革进行以后的连续性、连贯性和持续性以及有关政策在改革过程当中是不是符合国际惯例。合并后税率的改变虽然会影响其局部利益,但并不影响其长远投资战略。
国际直接投资流向的决定性因素不是单纯的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的好处不仅取决于税收优惠给予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且还取决于资本输入、输出国之间的税收协定,即资本输出国能否实行税收饶让。尽管目前中国已经同100多个国家实行了“税收饶让”制度,但依然还有很多国家没有实行,包括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因此大部分国家的外资企业在中国享受了所得税税收优惠之后,回国还要继续申报补足这部分税款,最终是中国政府将税款拱手让给了国外政府,外资企业却并没有因此受到损失。
从国际经验来看,外资是否进入一个国家,税收只是因素之一,不一定是主要因素。例如,乌拉圭曾是世界上对外资征税最低的国家,但它对外资的吸引力并不大;美国尽管对外资企业不实行税收优惠,但过去它一直是世界上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因此,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担心两税合一会对外资产生多大影响。
杰克·明茨和托马斯·齐奥普洛斯在对中欧和东欧的转型经济国家外国直接投资的优惠政策进行研究后发现,税收优惠并不是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有效方法。通过对有关数据的分析,他们发现,大多数情况下税收优惠在跨国公司的投资决策中并不起决定性的作用,只有两种例外情况,那就是极端高的税收水平以及所谓的自由资本。除此以外,不同国家间微小的利润税差异不可能对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实际上,根据目前世界上159个国家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算术平均值28.64%来看,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的水平仍然是偏低的。也就是说,统一后的税率对于希望继续进入我国的跨国公司来说仍然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国际直接投资流向的决定性因素是宏观投资环境。
经济学家彭龙运根据亚洲开发银行的调查称,在吸引跨国公司投资的20个主要因素中,宏观经济、市场容量、政局、基础设施等因素被排在前列,而税收优惠被排在倒数第五位。二战后,国际资本流向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资金流向税率较高、优惠较少的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虽然提供了大量税收优惠,但未能改变国际资本的流向。可见,决定国际直接投资流向的绝不是税收优惠,而是宏观投资环境。根据亚行的调查显示,在我国的外资企业中,有95%的外资企业看好目前我国的经济形势,愿意保持或继续扩大投资规模。
在经济发展方面,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持续快速的增长。 “十五”时期,我国GDP年均增长率高达9.5%,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5.5个百分点;分别比发达国家和发展我国家年均增长速度高7.4和3.2个百分点。加上我国庞大的消费人口,较高的人均国民总收入,我国呈现出强大的市场潜力。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国也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我国电话用户总数突破8亿户,移动电话用户总数突破4亿户。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经超过了4.5万公里,仅次于美国。从2006年到2010年的5年间,我国将新增港口吞吐能力80%以上。到2010年,我国港口年吞吐量将达到6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将达到1.2亿至1.4亿标箱。我国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外商投资我国增添了信心。
在人力资源方面,我国的劳动力数量丰富,成本低廉。据日本通产省的一项调查显示,亚洲地区平均劳动力成本在产品总成本中所占比例为4%,而中国是3.5%。这说明,从亚洲整体水平看,中国劳动力成本依然处于较低的位置,大大低于亚洲平均水平。印度和越南以其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成为中国的强劲对手,但总体来看,我国工人可以用更低的成本创造更大的利润,以低廉的综合成本取胜。中国人民大学宏观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包明华认为:“我国劳动力价格优势在短期内不可能消失。可以说10年至20年,最低10年内,我国劳动力价格优势都不会消失。”
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我国主要的治理因素都得到了迅速的改善。我国构建了完善的法律框架,规范了招商引资行为,纠正了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变相给予优惠政策和层层下达分解指标的做法;制定了良好的宏观经济政策,引导跨国公司把高端制造和研发环节转移到我国,吸引外资加快向中西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符合产业政策的领域扩展;加大了对腐败的打击力度,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了我国的投资环境。
综上所述,两税合一有效的遏制了假外资,优化了我国的投资环境;服务性及特定产业的外资企业仍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生产性外资企业也不会因税率变动影响其对我国的长远投资,所以两税合一并不会减少外资进入我国。
作者单位: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商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