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控诈骗宝塔一亿商票未遂
根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被指控诈骗汇票1亿元,2019年1月10日在朝阳法院受审。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她被指借助联名银行卡进行虚假亮资(显示资金实力),套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但庭上,她否认诈骗,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规避风险。
来源:新京报
记者:刘洋
实习生:马聪骜
根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被指控诈骗汇票1亿元,2019年1月10日在朝阳法院受审。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她被指借助联名银行卡进行虚假亮资(显示资金实力),套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但庭上,她否认诈骗,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规避风险。
上午10点,被告人陈某身着黑色衣裤,被法警带入法庭。她还准备了一份材料应诉,这在被告人中比较少见。
庭审上,被告人陈某准备了材料应诉,这在刑事案件中比较少见。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系根瑞公司法定代表人,她于2017年7月12日至13日期间,在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简称宝塔公司)内,采用虚假亮资手段,骗取宝塔公司电子银行承兑汇票15张,共计价值人民币1亿元。2017年7月13日,宝塔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致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未能承兑。
后被告人陈某被民警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案发前陈某和宝塔公司的李先生口头约定,由宝塔公司先将1亿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给根瑞公司,根瑞公司收到汇票后扣除12%的贴现利率,将剩余8800万元人民币转入宝塔公司旗下的盛华公司账户内。陈某事先办理了两个U盾,给了李先生一个。
然而过程中,陈某以银行无法进行资金汇款为由,推迟汇齐款项,并将给李先生的U盾注销,将汇票转给别的公司账户。李先生发现自己的U盾被注销,并意识到自己对1亿元汇票失去了控制权,与陈某协商无果后报警。
庭上,陈某否认指控内容,认为自己没有犯罪。她解释说,自己的行为是出于降低自身所承担风险、配合李先生完成双方口头协定的交易。
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的诈骗未遂不持异议,但认为从现阶段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害方宝塔公司的行为亦存在过错,请求酌情考虑对被告人陈某的处罚。
该案未当庭宣判。
编后语:
案情我们就不多做分析了,文中的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其股东是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而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就是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和孙珩超、孙培华。
这样一看大家就明白了,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是宝塔石化集团的孙公司,陈某以扣除12%的贴现利率收宝塔石化孙公司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初看这个价格实在让人震惊,银票价格如此高么。
再一想,也许是财务票,但年化12%的价格,怕是宝塔石化自己也做不到吧。不过文中并没有说该批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所以具体价格不得而知。
最后,还是希望相关部门早日解决宝塔石化财务票兑付问题,让广大票友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