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社区行经营陷困境
近期,商业银行社区金融服务再次受到各方关注。
来源:上海证券报 韩宋辉
近期,商业银行社区金融服务再次受到各方关注。
以“社区支行”为载体的社区金融在我国已经发展了五六年时间,但迫于盈利压力,部分社区银行正在陆续退出。根据银保监会数据库查询,截至1月3日,全国持牌社区支行约5827家,另有1265家社区支行退出运营,仅去年12月便退出了115家。
迟迟不能盈利的主要原因在于,原先设想中“两条腿走路”的社区支行,目前仅靠个人业务收入支撑,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这条腿”有点迈不动。
尴尬的社区支行
上证报在走访中发现,北京地区部分社区支行面临门庭冷落的尴尬境地,与其温馨的营业环境不相称的是,顾客寥寥无几。
现实的“骨感”,让部分银行选择了暂停社区支行扩张。“许多银行都停下了,个别以前铺设网点太快的银行,正在撤销一些社区支行。” 多位股份行分行人士给出了相同的答案。
无法实现盈利是主因。原本计划“个人业务和小微企业”两条腿走路的社区支行,目前大部分只做了个人业务。“而且,个人业务收入有限,覆盖不了租金、人力各项经营开支。”某股份行分行人士感慨,本指望着赚钱的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根本做不起来。
做不起来的原因在于贷款批不下来。“比如居民区周边小微企业多是小个体户,既不在供应链上,又无大企业信用背书,上级行对这些单体小微企业的贷款很谨慎,很难批下来。”广西地区一位银行业人士也很无奈,久而久之,业务员也疲了,业务也停滞不前。
破困局还得出新招
面对小微企业融资难困境,近期有专家支招“通过赋予社区银行法人地位、享受贷款审批权限”来解决。不过,“社区银行”一词尚无官方定义,学者看法也有分歧。
采访中,多数银行业专家沿用社区银行起源地美国的定义,认为它是指资产规模较小、服务某区域内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的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
“这和目前"社区支行"的概念有着本质区别。"社区银行"应是具有法人主体地位的一种银行类型,而"社区支行"仅仅是一种支行类型,不具备法人地位。”几位银行业专家持类似看法,但也认同两者都是商业银行提供社区金融服务的抓手,都强调“专注服务个人客户和小微企业”。
少数受访专家认为,参照2013年原银监会定义社区支行时体现的普惠金融精神,可以把社区银行理解为服务社区金融的小型银行网点集合,社区支行及以下规模网点都包含在内,不算独立法人。
多数专家的观点认为,赋予社区银行独立法人地位,就可独立核算,享有贷款审批权限,可为小微企业直接放贷。“社区支行只能做信贷业务的前期审核及资信调查,放贷与否要经过上级行审批。”上述银行业人士说,如果通过社区银行直接放贷,资质好的单体小微企业是有机会获贷。
他们认为,有两种赋予社区银行法人地位的方式,分别适用于不同规模的商业银行。“一些区域性中小银行正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不妨转型为社区银行,对社区小微企业进行摸底调查,针对性地开发创新产品和服务。”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并不是所有银行都适合转型为社区银行,大多数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和民营银行,可结合自身特点,重点向社区银行转型。
而另一种方式,根据专家建议,一些想探索社区金融的大行、股份行,可考虑下设社区“子行”。“建立与小微企业相匹配的风控体系,在IT建设、人才培训、产品研发等各方面取得自主权,方便做小微业务。”不过,设立“子行”需监管机构批准,当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政策风向。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不必如此大费周章,只要改变社区支行网点设置思路即可。“经过近几年的摸索发现,以前往往选择在居民区、商圈等高人流区域设置网点,其实这对做好小微业务并没有帮助。”上述股份行分行人士说,如果改变选点思路,选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有较好资质企业扎堆的区域设点,才有可能做好小微业务,实现盈亏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