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30亿大宗融资诈骗案宣判,曾有17家银行深陷其中!
上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被告人陈基鸿等人合同诈骗、信用证诈骗等案一审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判处被告单位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罚金30亿1200万元,判处被告人陈基鸿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他被告人江平、杨悦、陈旭军、刘先洲、袁妮、张家春、薛键、王文宏、黄义发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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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青岛12月10日电 (记者 时满鑫)
上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被告人陈基鸿等人合同诈骗、信用证诈骗等案一审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判处被告单位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罚金30亿1200万元,判处被告人陈基鸿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他被告人江平、杨悦、陈旭军、刘先洲、袁妮、张家春、薛键、王文宏、黄义发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基鸿于2004年9月注册成立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为基础,先后实际控制经营60余家境内外公司。2012年11月至2014年5月,在“德正系公司”明显不具备还款及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为持续获取资金,按照陈基鸿的指使、授意,被告人江平、杨悦、陈旭军、刘先洲、袁妮、王文宏、黄义发采取重复编排货物信息、私刻印章等手段共同伪造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烟台港集团蓬莱港有限公司氧化铝、铝锭、电解铜仓单、转货证明等货权凭证,并使用伪造的货权凭证欺骗在国际上具有较高信誉的仓储监管公司出具监管仓单,或者通过贿赂被告人张家春、薛键出具内容虚假或超出库存数量的仓单、核库确认书等证明文件,并利用上述虚假的仓单或证明文件,以“德正系公司”名义与大量国内外公司签订销售、回购合同,或欺骗其它公司为“德正系公司”提供担保等方式,骗取多家公司资金共计123亿余元(其中2.7亿余元未遂);此外,还通过重复质押或将上述伪造货权凭证质押于银行等方式,骗取13家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共计36亿余元。上述资金大部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利息和其他到期债务。2004年至2014年,“德正系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分别向被告人张家春、薛键及毛小兵行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货权凭证签订合同等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构成合同诈骗罪;采取重复质押或伪造货权凭证质押等方式,骗取银行信用证、承兑汇票,其行为分别构成信用证诈骗罪、骗取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告人陈基鸿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除组织、领导上述犯罪行为外,还以单位名义诈骗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合同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骗取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单位行贿罪、贷款诈骗罪。其余9名被告人作为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所涉罪名均成立。法院根据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判决查扣在案的涉案资产依法予以拍卖,所得款依照相关规定处置后按比例退赔被害单位。责令被告单位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继续退赔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并继续追缴相关违法所得。
宣判后,被告单位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被告人陈基鸿等人当庭均表示不上诉。
青岛17家银行148亿卷入融资诈骗 监管层曾预警
中国青岛港不断发酵的有色金属融资骗局正在浮出水面。过去几年对铜融资领域广泛存在的重复质押、过度融资等游戏手法防患不够的当地银行业正处于坏账危机爆发的前夜。
6月1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青岛银行业某机构获悉,自5月底公安机关介入青岛港融资欺诈案开始,当地银行业迅速展开一轮排查。
某机构数据显示,青岛当地至少有17家中资银行卷入铜、氧化铝等有色金属融资业务,这17家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华夏、民生、兴业、招商、中信五家中型银行,还包括恒丰、齐鲁、日照、威海、潍坊等山东本地金融机构,再加上河北银行一家异地城商行。
知情人士透露,上述17家金融机构涉足青岛港有色金属贸易融资业务的融资额在148亿元上下,其中进出口银行单家就在40亿上下,多家大行涉及金额都在10亿上下。
“盖子终于揭开了。”青岛当地一位资深银行人士表示,各家银行对铜融资背后的影子银行链条心知肚明,“只有潮退之后,才知道谁在裸泳。”
在上述银行业人士看来,青岛或许是下一个“江浙”,只不过,银行体系坏账危机从钢贸融资转换成了铜、氧化铝等有色金属融资。
150亿是一个什么概念。21世纪经济报道从当地人民银行获得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季度末,青岛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9984.6亿,其中,制造业贷款余额为2285.3亿;150亿相当于当地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1.5%,制造业贷款余额的6.5%。
青岛港口有色金属融资欺诈事件在金融机构引发的反响也在发散。下一步,银行势必将收紧融资信贷,彻查现有融资信贷的抵押品,这将进一步加剧坏账暴露进程。
铜融资等领域的猫腻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国内商业银行铜融资,普遍存在三种模式,其一,信用证模式,其融资路径是进出口企业通过境内银行开出的延期付款90-180天信用证,将境外现货铜进口到中国保税口岸,再将铜卖给贸易商。
但企业收到现货铜并转手卖出往往只需不到60天,这个时间差,对于企业而言,相当于进行了一次低成本短期融资。
除了信用证模式,铜融资还有仓单质押模式和融资平台模式。前者是将境外现货铜进口到中国保税口岸,注册保税库仓单再向银行申请仓单质押美元贷款,最终投资于高收益项目和资产,赚取利差;后者则需依赖另一实体主业。
上述三种模式彼此不互斥,信用证和仓单质押贷款往往连环使用,这使得铜融资成为一个巨大的影子银行黑洞。
“贸易商利用从银行获得的授信占压资金,并将融得的资金投向回报更高的房地产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从而吹高了铁矿石融资、融资铜的泡沫。”据上述银行人士介绍,这恰是过去几年钢贸、有色金属过度融资的核心症结所在。
此前,银监会办公厅曾向贸易融资发达的沿海省市下发《关于开展进口铁矿石贸易融资情况快速调研的通知》。
早在4月底,银监会季度监管会议上,银监会就已警示,“钢贸行业的违规融资模式有被复制到铜、煤炭、铁矿石、大豆等商品贸易融资领域的迹象。”
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风险首次与产能过剩行业、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并列成为监管机构重点防范的信贷风险领域。
对于卷入青岛港有色金属融资骗局的外资银行,此前就有包括渣打银行[微博]在内的多家外资银行宣布叫停针对部分中国新客户的金属融资业务。
6月12日,接近当地外资银行的人士透露,外资银行正在积极防范其他案件发酵,预先排查其他客户。
当地多家中资银行也向记者表示,正在考虑通过法律诉讼渠道来保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