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通知

2018-12-05 16:324001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要求,积极推进我省供应链创新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8〕3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要求,积极推进我省供应链创新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农业供应链,发展现代高效农业

(一)推动农业产业组织现代化。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创新示范,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集群,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农业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三链重构”。发展农业“新六产”,积极打造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业态,助推乡村振兴。大力培育农业供应链主体,依托蔬菜、林果、畜禽、粮油等重点优势特色产业构建农业供应链体系。(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智慧农业发展。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数据共享。统筹整合上下游资源,搭建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互联互通渠道,推进数据挖掘、深度学习、关联分析等技术在单品种农产品大数据共建共享中的应用,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分析—服务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制造供应链,培育制造业新动能

(三)促进制造协同化、智能化。支持制造业供应链核心企业构建上下游企业协同平台,强化战略合作关系。大力推广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流程再造和信息集成,降低供应链采购、制造、物流、运营成本。支持纺织服装、家具等行业建设柔性供应链体系,提高创意设计、柔性订制、快速响应能力,缩短生产周期,优化库存结构,适应消费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制造业供应链体系。运用供应链技术和模式推动优势产业集群抱团发展、转型升级。推动工业企业设立供应链管理服务中心,支持企业非核心业务外包,释放市场需求,提高制造服务的社会化水平。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等新模式。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拓展研发、设计、运维、物流、融资等专业化服务和增值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供应链技术创新。积极培育专业供应链技术和设备研发企业,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深化合作,加快供应链服务重要软件、信息系统和基础设施设备的研发。推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在供应链全过程的融合,打造可视化、可感知、可调节的智慧供应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流通供应链,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六)推动流通智慧化。推进流通企业由贸易功能向集供应、配送、仓储、信息服务等多种服务功能的拓展,加强供应链协同。加快对传统商业数据化、智能化改造,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新零售发展。支持住宿餐饮、家政养老、文化娱乐等行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提高服务订制、耗材采购、配送服务等协同能力,推进生活服务业在线化,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流通与生产融合。鼓励生产与流通企业共建供应链协同平台,推动物流企业嵌入原料采购、生产物流、仓储管理、分销配送、质押监管等服务功能,为生产企业提供一体化供应链服务。支持生产与流通领域物流载具的标准化,推动托盘条码与商品条码、箱码、物流单元码关联衔接,实现物流信息与产品信息的有效传输。大力推进农商互联,支持举办农商互联大会,推动建立稳定的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培育供应链服务业。引导传统流通企业设立独立的供应链服务部门,强化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支持供应链创新孵化基地建设,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共享、研发支持等服务,推动社会资本创办供应链服务企业,为生产、流通、外贸等提供一体化服务。(省商务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供应链金融,推进产融结合

(九)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信用中国(山东)、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逐步开放信用信息,加强非保密、非隐私性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鼓励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符合支付安全和标准的前提下,针对供应链企业需求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融资和支付结算服务。建立多层次、多领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机制,支持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与驻鲁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实现系统对接,探索供应链核心企业线上全流程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引导省内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积极探索预付款融资模式、动产质押融资模式、订单融资模式、商票保贴融资模式,创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供应链企业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紧密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鼓励信用评级机构积极参与供应链信用服务。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构建债项评级与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运用债委会平台、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完善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风险监测,提升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协同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供应链全球化水平,拓宽经济发展空间

(十一)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山东地缘优势、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推动山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海洋经济、交通设施、能源资源、金融业务、人文交流、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合作,拓展经济发展外部空间。加快东亚海洋合作平台规划建设,逐步构筑“多端束状”联通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的交通格局,促进商品、人员、资源、服务区域间自由流动。深入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搭建与境外园区高效互动的合作机制。支持企业深化对外投资合作,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建立本地化的供应链体系,实现资源联动互通。(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全球供应链风险防范。鼓励企业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供应链风险管理水平。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联合建立供应链风险防范公共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产业指南等信息。引入专业商业保险机构,搭建供应链风险保障平台,通过事前引导、信息共享、平台统筹等方式,为供应链企业走出去提供保障。贯彻落实国家供应链安全计划,完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提升全球供应链风险防控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政策保障

(十三)营造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良好环境。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指导,培育一批技术高、模式新的供应链示范企业,打造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的供应链协同、交易和服务平台。建立政府引导、中介组织推动、骨干企业示范的供应链标准制订和应用机制,为企业提供及时、可靠、有效的标准信息服务。鼓励高校、研究机构、企业共同参与全省供应链科创研发,支持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府监管、公共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支持供应链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全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加强对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风险控制,扩大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为订单农业提供保障。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创新产业投资基金。对实现闭环交易的供应链平台,在风险可控、遵守规则条件下,支持平台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探索。鼓励金融机构与农业生产性服务企业合作,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打造供应链人才梯队。支持高校主动对接供应链发展需求,增设供应链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供应链专业人才。推动校企合作,共同开展供应链技术研发和实训基地建设,推进供应链人才培养和产业升级耦合发展。以引进“高精尖缺”人才为导向,重点引进掌握关键技术、携带项目、能带动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供应链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落实供应链人才激励机制,培养多层次供应链人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供应链行业组织服务能力。支持行业组织建设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服务平台等,加强行业研究、咨询服务、人才培训、数据统计、行业预警、标准制定、市场开拓、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推动有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积极探索纠纷调解机制,强化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供应链行业组织、核心企业加强与国外供应链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国家供应链标准制定,提升山东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积极引进国外供应链新技术新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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