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人必看2018年税改详解
来源:云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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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改政策对于票据行业有何影响? 显而易见,比起以前的税务政策来,新税改之后,税负显然更为公平了。 因为,以前是第一手直贴的全缴增值税,现在是第一手直贴和后面转贴的,大伙既然都拿了利息,则按利息分担着缴增值税。 可能这么说过于笼统,那让我们以一个实例,试从财务做账的角度来理解税务的变化: 比如企业A拿1张100万银行承兑汇票到甲银行直贴,甲银行给他96万元,汇票还有3个月到期。甲银行持有1个月后,将这张票据到乙银行转贴现,乙银行给其98万元。 甲银行的会计处理: (1)直贴环节: 借:贴现资产-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1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6 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 4 (2)持有票据的第一个月: 借: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 4/3=1.33 贷:贴现利息收入4/3=1 价税分离调整: 借:贴现利息收入 1.33/1.06*0.06 =0.075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0753 (3)持有1个月后转贴现: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8 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2.67 贷:转贴现负债-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100 贴现利息收入 0.67 (这个0.67利差是不是计入应税收入,视各机构的情形来处理,如认定为应税金额,则应继续进行确认销项税额的计算补充会计处理) 乙银行的会计处理: (1)转贴处理 借:转贴现资产-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1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8 转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 2 (2)在转贴后,每个月继续分摊转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借: 转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 2/2=1 贷:转贴现利息收入 2/2=1 价税分离调整,再进行如下的会计处理: 借:转贴现利息收入 1/1.06*0.06=0.056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06*0.06=0.0566 另外还有两个问题有待明确: 第一个问题是贴现的纳税义务何时发生? 以前口径上是第一手贴现时产生纳税义务,现在如果按持有期间来确定销售额的情况下,从实务上看,要等到票据持有期结束,即税改之后的纳税义务时间为:转贴现或承兑到期时来确定。 第二个问题是发票在税改之后怎么开? 以前,因为是第一手直贴时,金融机构就全额缴纳增值税,所以当时就可以开全额发票作为出票方财务费用原始凭证;税改之后,在应税金额并不确定的情况下,这时候肯定不能开发票或者不能全额开发票。 针对这个问题,有两个建议方法: 第一,是参照金融商品转让,按当期贴现的减掉当期转贴现的差额申报,年底时有负差退税或来年接着抵减。 第二,是贴现时直接开零税率发票,不缴增值税,同时待持有期结束时,银行直接申报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