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下发P2P网贷合规检查通知,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合规检查
9月1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下称“金融办”)发布《关于开展深圳市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
9月1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下称“金融办”)发布《关于开展深圳市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
据悉,金融办本次合规检查重点将关注以下十个方面:1、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有无从事信用中介业务;2、是否有资金池,有无为客户垫付资金;3、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4、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5、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6、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7、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8、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9、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到关联机构发售理财产品);10、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
通知中提到,各机构应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将自查报告同时提交给实际经营地和注册地所在区(新区)金融工作部门。各区(新区)督促指导辖区机构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并于2018年10月12日前,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及自查报告收集汇总后报送深圳市整治办。
此外,通知中还强调要严格遵守此次合规检查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的工作时限,于即日起全面启动检查工作。据了解,本次检查分为机构自查、自律检查与行政核查,机构自查原则上应于2018年10月12日之前完成,自律检查于2018年11月12日之前完成,行政核查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凤凰网WEMONEY张国栋/编辑)
附《关于开展深圳市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的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