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个车,背后还有这么多税事
公司有个停车场,富余车位较多,领导开会决定对外提供了停车服务,给公司创点收,当然这不是主业,挣点零花钱而已。
来源:二哥税税念(ID:TOTAX2)
公司有个停车场,富余车位较多,领导开会决定对外提供了停车服务,给公司创点收,当然这不是主业,挣点零花钱而已。
说干就干,本身收费系统是现成的,门卫负责收费,每天将现金交财务部,日清月结。
收费第一天就出问题了,这发票怎么开呢?
收了别人停车费,肯定就有人要索取发票,开发票没问题啊,但是公司平时只领用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这停车费一次收个几块十块的,总不可能给人家开增值税发票吧,你就是不差发票,人家停车的也嫌你开的慢啊。
别急,通用定额发票来帮忙。
定额发票,营改增后是保留票种,可以继续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通用定额发票主要适用于月销售额不超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对于确有需求如不便使用税控系统开票、小额收费等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纳税人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通用定额发票,最典型的就是停车场收的停车费。
公司没有这种发票,就得去税务局领取,填写一张票种核定表,税务局审核后添加,然后直接就购买了。
票拿回来了,副业也搞起来了。
公司这地段好,每天车来车往的。停车费还收了不少。一个月下来,累计撕出去10500定额发票,收到了11550的现金。
这怎么回事?不用大惊小怪,这很正常,有人他就不需要发票,个人停车,也没谁给他报销,定额发票现在也抽不了奖,不要也罢。
问题又来了?
怎么申报纳税?没开票的用不用申报纳税?
这个毫无疑问,没扯票的也要申报纳税,都是正规单位,隐匿收入行为不可取。
财税 【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中关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对租赁服务税目是这样规定的: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10%
妈呀,这税也太高了,我这停车场也没啥进项税,交10%税有点承受不来。
还好,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6号公告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
具体来说
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办法 税率10%
简易计税办法 征收率5%
小规模纳税人
简易计税方法 5%
停车场是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当然要选择简易计税交税了,不然就亏大了。
简易计税需要先备案,填写征收备案表并同相关资料交税务局审核。
备案后,税务局给你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你就可以按此申报纳税了。
注意:图片中框住部分后面是(11%、10%、5%)没显示完整。
案例
二哥税税念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7月共取得11550停车费现金收入,其中10500开具了定额发票,1050对方没有索取发票。
公司备案了简易计税。
2018年7月应该缴纳增值税=(11550/(1+5%))*5%=550
申报表填写方法
附表一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第5至6列“未开具发票”:反映本期未开具发票的销售情况。
所以,开具定额发票的应该填写在开具其他发票栏次,没有开具发票的部分应该填写在未开具发票栏次。
如下图:
账务处理
确认停车费收入及税金
借:现金 11550
贷:其他业务收入-停车费收入 11000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50
申报缴纳税金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50
贷:银行存款 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