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新规便利境内企业境外投资

贾壮 | 2009-07-16 10:36 804

经过一段时间的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正式公布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支持我国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平稳、健康发展,《规定》为境内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了诸多便利,比如新规明显扩大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

 外汇资金来源明显扩大,改事前审查为事后登记

  本报讯经过一段时间的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正式公布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支持我国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平稳、健康发展,《规定》为境内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了诸多便利,比如新规明显扩大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

  外汇局明确,境内机构可以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来源等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也可留存境外用于其境外直接投资。自有外汇资金包括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等账户内的外汇资金。

  在审批程序方面,《规定》改革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事前审查为事后登记,并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核准。外汇局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及其形成的资产、相关权益实行外汇登记及备案制度。境内机构在向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时,应说明其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情况。

  《规定》允许境内机构在进行境外投资时汇出前期费用,境内机构向境外汇出的前期费用,一般不得超过境内机构已向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申请的境外直接投资总额的15%,对于汇出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确需超过境外直接投资总额15%的,境内机构应当持上述材料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含外汇管理部)提出申请。

  《规定》改变了原先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方式,实行事后备案登记。为了在国际收支形势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规定》明确,外汇局可根据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和境外直接投资情况,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范围、管理方式及其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留存境外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在实际操作中,外汇指定银行需查询外汇局登记的境内机构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情况,方可为其办理境外投资款的汇出。总体而言,改变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方式的风险有限,可以通过其他部门的配合及外汇局的登记环节防范所涉风险。

0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 45节精品课,全景解读供应链金融科技风控与数据风控的深度剖析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08.29 17:33
  • 共 45 课时

火热 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202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同比增16.3%

2022-11-09 18:08
33876

财通证券投资管理部-风险控制岗招聘公告

2022-10-24 22:56
26002

财通证券投资管理部-风险控制岗招聘公告

2022-10-24 22:55
26791

近十年来深圳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近1000亿美元

2022-10-08 16:33
21086

1-8月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同比增7.2%

2022-10-08 15:54
13556

中国人寿董事长:服务实体经济直接投资存量规模已超3万亿元,信贷余额达2万亿元

2022-08-28 21:30
5541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