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劳务事件谁派出谁负责
2009-07-15 12:037132
商务部、外交部日前发布了《防范和处置境外劳务事件的规定》的通知,明确“谁对外签约,谁负责”和“属地”的原则,以及相关处置程序。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务部、外交部日前发布了《防范和处置境外劳务事件的规定》的通知,明确“谁对外签约,谁负责”和“属地”的原则,以及相关处置程序。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境外劳务事件是指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在外务工过程中,因劳资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由战争、恐怖袭击、社会治安等原因引发的权益保护案件。
《规定》明确了境外劳务事件发生后,在处置过程中应遵循责任划分和工作原则。责任划分原则包括“谁派出、谁负责”原则和“属地”原则。前者是指对外签 约企业对境外劳务事件的处置负全责,该企业的上级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而“属地”原则就是对外签约的企业注册地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处置,相 关涉事企业及境外务工人员国内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处置。
具体工作原则是指各省市、各有关部门应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措施妥善处置。对逃避或推卸责任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境外务工人员违反我国及驻在国法律也应依法承担责任。
《规定》还指出,如发生境外劳务事件,一方面,驻外使领馆应立即了解情况并及时介入处理。如境外劳务事件激化,驻外使领馆可视情建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尽快派工作组赴事发国或地区解决问题,必要时可请所在国或地区相关政府部门依法予以配合,避免造成恶性事件。
另一方面,各省市应责成相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督促对外签约企业及相关涉事企业按照驻外使领馆的要求立即着手处置,加强与境外雇主的交涉,做好劳 务人员家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必要时,应及时派出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赴境外,在我驻外使领馆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在制度建设完善,管理责任落实上,《规定》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省市应建立境外劳务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部门联动,落实责任。
按照工作分工,责成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部门妥善处置境外劳务事件,依法查处企业无证无照经营、违规收费等各类非法外派劳务行为,打击对外劳务合作中的 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境外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各驻外使领馆应建立境外劳务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对内对外工作衔接,配合国内做好境外劳务事件处置的 各项工作。有关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措施,协调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妥善处置境外劳务事件。
境外劳务事件是指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在外务工过程中,因劳资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由战争、恐怖袭击、社会治安等原因引发的权益保护案件。
《规定》明确了境外劳务事件发生后,在处置过程中应遵循责任划分和工作原则。责任划分原则包括“谁派出、谁负责”原则和“属地”原则。前者是指对外签 约企业对境外劳务事件的处置负全责,该企业的上级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而“属地”原则就是对外签约的企业注册地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处置,相 关涉事企业及境外务工人员国内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处置。
具体工作原则是指各省市、各有关部门应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措施妥善处置。对逃避或推卸责任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境外务工人员违反我国及驻在国法律也应依法承担责任。
《规定》还指出,如发生境外劳务事件,一方面,驻外使领馆应立即了解情况并及时介入处理。如境外劳务事件激化,驻外使领馆可视情建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尽快派工作组赴事发国或地区解决问题,必要时可请所在国或地区相关政府部门依法予以配合,避免造成恶性事件。
另一方面,各省市应责成相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督促对外签约企业及相关涉事企业按照驻外使领馆的要求立即着手处置,加强与境外雇主的交涉,做好劳 务人员家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必要时,应及时派出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赴境外,在我驻外使领馆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在制度建设完善,管理责任落实上,《规定》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省市应建立境外劳务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部门联动,落实责任。
按照工作分工,责成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部门妥善处置境外劳务事件,依法查处企业无证无照经营、违规收费等各类非法外派劳务行为,打击对外劳务合作中的 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境外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各驻外使领馆应建立境外劳务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对内对外工作衔接,配合国内做好境外劳务事件处置的 各项工作。有关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措施,协调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妥善处置境外劳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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