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时报:稳步推进互金和P2P整治工作
《金融时报》记者从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获悉,近期有关部门认真分析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情况,研究下一阶段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和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中央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行业协会,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做好这方面的风险防范工作。
《金融时报》记者从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获悉,近期有关部门认真分析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情况,研究下一阶段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和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中央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行业协会,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做好这方面的风险防范工作。
互联网金融经过两年多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作为重点领域之一,P2P网贷坚持按照信息中介本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三个基本原则,有序化解存量业务风险,依法打击和取缔违法机构。有关数据显示,目前还有网贷机构2188家,整治以来共退出机构2448家,累积风险逐步释放。
本月初,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此次会议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再用一到两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化解存量风险,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
据不完全统计,受宏观经济不稳、投资者信心受挫等因素影响,进入7月份以来,新增问题平台的数量逾120家,网贷行业正经历艰难出清过程。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宜信创始人唐宁告诉记者,从实操层面来看,“暴雷”的机构在业务上并不合规,本身并不能完全称作是“P2P平台”,他们的出清对行业是一种“正本清源”。在他看来,近期协会及监管的发声,不仅向行业传达出加强合规的信号,也稳定了社会预期,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也表示,在没有任何监管情况下,网络借贷会成为一些恶性主体进行非法集资的工具。由于借贷行为有借款期限,违约风险在未来才会出现,如果有庞氏行为存在,流动性风险会更为滞后。这些恶性平台会很不稳定和脆弱,极易出现“跑路”和挤兑。另外,一些平台即使在无监管的情况下也合法经营,但该行业的经营成本很高,因此很脆弱,如果该行业由于恶性事件的出现导致出借人的流失,就会引发经营风险,使得平台无法承受经营风险而退出。
流动性压力是平台面临的首要困难。网贷天眼行业成交明细数据显示,6月份网贷平台整体资金流入值是近三个月来首次出现负值。此外,6月份全国新增问题平台82家,其中提现困难问题平台占比46.34%,平台债权转让的数量也有所增加,在问题平台数量持续上升时,投资人受恐慌情绪影响出让债权,收回流动性。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坚持基本标准、推动行业自律检查、保护合法和打击非法并举,加快研究完善网贷监管长效机制。下半年,将重点做好企业和行业自查工作。在前期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网贷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行业协会开展自律检查。有关部门将会同行业协会提出问题清单,细化检查标准,今年年底前完成机构自查自纠、协会自律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允许合规机构继续从事业务经营。引导不合规机构有序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包括通过兼并、重组、转让等方式实现无风险良性退出。对检查中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机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在处置存量机构的同时,有关部门将在已有“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网贷监管的长效机制。
业内人士指出,网贷机构是信息中介,要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有关部门特别提示,目前仍有不法分子假借互联网金融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广大人民群众要理性投资远离非法集资。
据了解,在下一步的整治工作中,要依法依规处理问题机构和违法犯罪行为。对债务人恶意逃废债、自媒体敲诈勒索、机构经营者“跑路”等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债务人追偿,保护合法有效的债权合同,并将债务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建立失信惩戒,让“老赖”无处藏身,加大对外逃人员的缉捕。对恶意炒作、造谣生事、扰乱金融秩序的自媒体进行严厉查处。
另外还需强调的是,各地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网贷管理办法确定的原则,落实各方管理责任,行业协会要切实履行自律管理职责,建立定期沟通和持续监测机制,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处置预案、稳定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