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网贷业务参与人合法权益引发关注 多地出台网贷平台退出操作指引
针对近期网贷平台主动终止业务、退出市场频发的现象,7月23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向成员机构下发《网贷机构业务退出规程》,旨在指导、规范网贷机构主动退出网贷业务,保护出借人、借款人、网贷机构及其他网贷业务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网贷机构平稳退出。
针对近期网贷平台主动终止业务、退出市场频发的现象,7月23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向成员机构下发《网贷机构业务退出规程》,旨在指导、规范网贷机构主动退出网贷业务,保护出借人、借款人、网贷机构及其他网贷业务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网贷机构平稳退出。
受到外部经济环境不乐观、监管趋严,以及平台自身合规性等叠加因素的影响,近期网贷行业出现诸多震荡,其中就包括多家平台突然宣布清盘退出的消息。
例如,上周一,网贷平台永利宝推送信息称,平台老板现已失联,请投资人报警维权。17日,永利宝平台发布公告称,自16日起停止平台发标,开始良性清盘兑付。据了解,2013年上线的永利宝平台交易总额76亿元,用户89万人。
对此,监管高度重视。除北京之外,深圳在7月13日也下发网贷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要求机构提交退出计划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并指出不良资产压力过大的平台可以通过并购重组、债权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筹措资金,同时建立出借人权利保护委员会,公平、公开、透明补偿出借人损失。
探索退出机制
近日,人民银行会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会上明确指出:“引导机构无风险退出,开展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稳妥有序加速存量违法违规机构和业务活动退出。”
但如何良性退出,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北京、深圳等地相继出台指引规程,在从地方的层面探索、细化这一标准的可行做法。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良性退出应该指不影响本息安全的退出,平台因业务转型主动清盘就属于这种情况。但在当前“跑路潮”中,监管语境中的良性退出,更多的是指平台出了问题不跑路,能够按照特定程序,有序透明地进行后续兑付工作,与投资者本息是否有损失没有必然关系。
“网贷机构退出中一定要多种渠道进行公告,保障出借人的 ‘知情权’,对于大额投资人,为确保其权益,最好电话告知与沟通。不是所有平台都能 ‘良性退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互联网金融法律专家肖飒指出,如果有30位以上的投资人不满意,到经侦报案,可能影响整个退出进程,近期甚至有10人即立案的情形。如果明显涉及违法犯罪行为,还是会走向审判庭。如果网贷平台的业务是自融,甚至把钱放进自己兜里,就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甚至是集资诈骗罪。
此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落实互金风险专项整治下一步工作部署时要求,对确已不具备继续营运条件、拟退出市场的机构,应警示和督促其制定清退计划,增强退出全过程透明度。
不过薛洪言也表示,在“爆雷潮”中出台退出指引非常有必要,也会有效遏制平台恶意跑路,某种程度上是属于治本的范畴,但不救急。对于当前行业面临的流动性压力,需要采取更为针对性的措施,截断恐慌情绪的传染链条,切实提升投资者信心。“无论是退出指引,还是继续推进现场检查的信号,仍然是从合规性上着手,现在的问题是合规性高的平台在持续的流动性压力下,也难以维系。”他强调。
债转股方案存不确定性
此外,也有一些平台提出了债转股的操作方案。爱投资方面称,由于流动性吃紧,目前大量实体企业面临困难,在保障机构自身流动性能力相对有限且市场环境又影响相关资产处置变现速度之时,爱投资提出新的解决方案,以保障出借人的权益。
具体来看方案,一是,发起针对爱投资平台借款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及并购投资基金,对其中优质的中小企业进行债转股扶持,降低其负债率,增强其流动性和经营能力,以便尽快恢复到良性发展的道路上来;二是,发起针对不同第三方保障机构的债转股有限合伙基金,给保障机构时间和空间处理待处置资产变现过程中的流动性问题,同时成立专项小组敦促企业正常还款。
不过,这样的方法是否能得到投资人的认可,目前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薛洪言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对投资者而言,债转股之后,确定性的债权变成不确定性的股权,股权的价值波动性很大,可能会一文不值,也可能会持续回升,根本上取决于企业经营状况能否好转。一般而言,对于只是遭遇周期性问题、核心竞争力仍在的借款人,债转股方案能够降低企业负债率,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最终皆大欢喜;但对于僵尸类、调控类企业,经营好转的希望渺茫,债转股的意义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