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3000却要还18500元,检察官揭露套路贷诈骗真相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暑假期间,一些大学生、高中生可能会勤工俭学、创业,还有的想旅游、购买自己心仪已久的物品,手里资金不够,又不想向父母开口、伸手,于是想到网络贷款。但是事实没有同学们想的那么简单!7月12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揭露了通过“校园贷”“套路贷”诈骗的真相。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暑假期间,一些大学生、高中生可能会勤工俭学、创业,还有的想旅游、购买自己心仪已久的物品,手里资金不够,又不想向父母开口、伸手,于是想到网络贷款。但是事实没有同学们想的那么简单!7月12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揭露了通过“校园贷”“套路贷”诈骗的真相。
去年11月,高中生小林想参加艺考,身上的钱不够,便通过在朋友圈代发办理贷款广告的小竺,找到一家负责人姓谢的贷款公司,公司有两个工作人员,一个姓杨,一个姓范。小林希望帮自己贷3000至5000元款。
海曙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娟告诉记者,事实上,谢某、杨某和范某三人根本不会办理贷款业务。谢某让杨某、范某带小林找到范某做贷款的朋友张某,并叮嘱二人利用小林的身份信息、贷款资质,“能贷多少就贷多少”,钱直接打到谢某自己的账户!
张某拿着小林的身份证和手机进行操作,根据小林的资质,几家网络平台共批下18500元的贷款,由于系统延时,15500元钱先到了小林的账户。张某立即将这笔钱转到自己账户,同时删除了小林手机里的有关贷款、转账等所有信息。最终,这笔钱转到主谋谢某名下,被几人瓜分。期间,杨某和范某不断分散小林的注意力,不让她发现,之后告诉小林,因为资质不够,暂时没有贷到款。小林没想到,之后会经历备受折磨的一个多月。
张娟说,小林所经受的,一是对方跟她说没贷到款的失落;二是延迟贷款3000元现金到其本人账户以后的惊喜;三是一个月之后要还款18500元的本金和利息的惊吓;四是找谢某、杨某、范某要钱之后的被恐吓。
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王英告诉记者,被告人首先是引诱被害人做他的性伴侣,过完一个冬天,后来又威胁她,如果不做他的性伴侣,就要杀死她和她的家人,把她借钱不还的事情贴满小区,被害人在跟被告人纠缠了一个多月,身心俱疲,无奈之下才报警。
等待四名被告人的是法律的制裁。
检察机关办理的大量案件表明“套路贷”的严重危害。
王英说,不少大学生被拍了裸照去贷款,后来发现相关的情况以后导致自杀,甚至连累家人的并不在少数。
海曙区法院未成年审判庭法官江岚提示,要正确面对校园贷,当确有必要需超前消费或其他开支时,首先最好要跟家长做好沟通工作;其次要正确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最后通过正规途径选择合法正规的贷款平台。
此次海曙区法院、检察院特意邀请部分大学生到庭旁听,中国庭审公开网对庭审进行了直播,目的是警示在校大学生,谨慎参与校园贷,远离犯罪。
江岚说,该案件的其中两名被告人也是大学生,他们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带被害人办理校园贷,把自己也送上了法庭。
长期为失足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做综合评估和心理疏导的王英检察官分析,潜在的被害人一般是在校高中生或大学生,他们急需要用钱又渴望独立,不愿意向父母张口。对于有高中生和在校大学生的家长而言,与孩子加强交流、沟通,了解他们日常的消费情况,以及在他们有困难的时候给予协助,是避免孩子被骗的一个比较重要的条件。作为大学生和高中生,既要保护好自己,不要去骗别人的钱;同时也不要在自己的朋友圈传播所谓贷款公司的广告,不要让自己周围的同学成为潜在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