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通知 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报告大额交易
央行7月13日发布通知,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与银行机构加强信息传递,为对方履行大额交易报告义务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持续完善资金上下游链条信息。
央行7月13日发布通知,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与银行机构加强信息传递,为对方履行大额交易报告义务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持续完善资金上下游链条信息。
根据《通知》,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出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 5 万元以上(含 5 万元)、外币等值 1 万美元以上(含 1 万美元)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外币等值 20 万美元以上(含 20 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外币等值 10 万美元以上(含 10 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 20 万元以上(含 20 万元)、外币等值 1万美元以上(含 1 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 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原文
来源:央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