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巨贪外逃17年后被遣返!支行行长犯下新中国成立来最大银行贪污案,90年代如何巨贪40亿?
一位小小中行支行行长竟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银行贪污案的主犯!90年代巨贪40亿,在经历17年外逃美国后,终于被强制遣返回国,并追回赃款20多亿元。这位支行行长就是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主犯许超凡。
作者:孙璐璐 刘弼城
来源:券商中国(ID:quanshangcn)
一位小小中行支行行长竟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银行贪污案的主犯!90年代巨贪40亿,在经历17年外逃美国后,终于被强制遣返回国,并追回赃款20多亿元。这位支行行长就是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主犯许超凡。
7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公告,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在中美两国执法等部门通力合作下,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主犯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
公告显示,许超凡是中行广东省开平支行原行长,涉嫌贪污挪用中国银行资金4.85亿美元,2001年外逃美国,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经中美执法部门合作,许超凡于2003年被美方羁押,并于2009年在美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徐梦龙 摄
中行开平案案发于2001年,当时举国轰动。据彼时媒体报道,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看完案情反映材料后都气愤不已,在四页A4纸上奋笔疾书,批示了很多话,第一页报告的空白处都批满了,要求有关部门严查此案。2002年春节刚过,由中纪委牵头,成立工作组进驻开平。办案民警介绍,公检法、银行等各方面的人员,总共调动了六七百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徐梦龙 摄
许超凡被遣返回国,让消失在公众视野十余年的陈年大案再度复盘。同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方面表示,许超凡被成功遣返是中美反腐败执法合作的重要成果,也是国家监委成立后第一个从境外遣返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截至目前,办案单位和中国银行已从境内外追回许超凡涉案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徐梦龙 摄
中行开平案被称为新中国成立后最大的银行贪污案,涉案资金按当时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超过40亿元。
2001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将全国1040处电脑中心统一成一套系统,联网后,电脑中心很快显示账目存在4.83亿美元亏空。通过对账目分析,案发范围锁定到广东开平。这时,中行开平支行的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突然失踪,成为震惊全国的中行开平“10·12”案。
公开资料显示,许超凡被认为是该案首犯,30岁时就当上中行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沉迷于赌博,曾在澳门赌博4个小时就输了6000多万元人民币。
1993年起,许超凡以代客买卖的形式进行外汇交易,大肆贪污挪用银行资金,结果亏损1亿多美元。之后,许超凡又与手下的副行长余振东、下属公司经理许国俊联手,先后从银行账户中拆借大量资金,以贷款名义转出并转至设在香港的潭江实业有限公司等名下。
后来,许超凡升任中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余振东、许国俊相继接替他的位置。3人继续相互勾结掩护。三任行长10年间将4.83亿美元资金转移到海外。2001年10月13日,3人潜逃至美国。
据《财经》报道,时任中行行长刘明康曾对媒体表示,这些人在过去若干年内贪污的上亿资金,主要通过澳门和阿拉斯加等地的赌场洗成现金。在讲到中行开平支行和其他分支行现存问题时,他还用流利的英语概括说:“We feel it‘s our duty to clean up the Bank of China.”(我们觉得清理中国银行是我们的责任。)
许超凡、许国俊、余振东三位主犯在事情败露之前,早已为家人安排好后路。早在1994年,三人的妻子在开平与美国公民假结婚,随后提出申请移民美国。并在1999—2001年期间先后获得美国公民资格。
1997年,三人则利用假身份证到香港,获得伪造的香港护照,此后再以假香港护照申请美国签证,2001年5月,三人在香港与美国公民假结婚。
在事情败露出逃美国的当年,中国公安部就要求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中国司法部随后向美方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
2002年,余振东被美国当局以涉嫌欺骗手段获取签证罪逮捕。同年2月,余振东在美国受审,因为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被轻判144个月的监禁。宣判后,余振东没有上诉,并自愿遣返。
2004年4月16日,余振东被遣送回中国。2006年3月31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余振东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100万元。
相比于余振东的自愿遣返,“两许”则负隅顽抗,拒绝遣返。2004年9月和10月,许国俊、许超凡先后被捕。
据媒体报道称,从2005年开始,我国公安部、司法部就与美国协商对许超凡和许国俊的遣返工作,并与两人当面沟通。中方曾提出,如果他们愿意被遣返回国,刑期不会超过20年,但两人均拒绝。
2009年,美国以洗钱、跨州转运贪污资金、护照和签证欺诈等罪名分别判处许超凡和许国俊有期徒刑25年和22年,均已超出我国刑法有期徒刑的最高量刑标准。
与此同时,许超凡之妻邝婉芳、许国俊之妻余英怡分别获刑8年。
2015年9月,许超凡的妻子邝婉芳被强制遣返回国。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评论文章披露,2015年9月,美方将其妻邝婉芳先行遣返回国,对其形成强大心理震慑,2018年6月,许超凡最终被判发遣返令。
许超凡案追逃工作长达17年之久,其被遣返,是我国在发达国家实现异地追诉、异地服刑后强制遣返重要职务犯罪逃犯的第一起成功案例。
上述评论文章称,从许超凡外逃开始,对其追逃追赃工作就踏上了漫长而艰难的过程。2014年6月,中央追逃办成立,许超凡案被列为挂牌督办重点案件。中央追逃办统筹各方力量,发挥外交、司法、执法、反洗钱和反腐败等部门和广东省作用,综合运用异地追诉、劝返、遣返等追逃手段,不断挤压其在美国的生存空间。许超凡最初心存幻想、企图长期滞留美国,但在屡屡碰壁后,最终选择了放弃上诉、接受遣返回国。
2014年12月,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第十二次会议将许超凡案列为中美5起追逃追赃重点个案之一。正是中美双方充分发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反腐败工作组的平台优势,不断扩大追逃追赃战果的具体体现。
文章还表示,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通过境外民事诉讼加大追赃工作力度,在追缴外流腐败资金的同时,斩断外逃人员的经济来源,以民事追赃促刑事追逃是一条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在上世纪90年代来看,折合人民币超40亿元的银行资金贪污实属胆大妄为。但之所以不法分子能在10年之久的时间里持续作案而不被发现,与整个中国银行业风控体系不完善、技术手段不先进有很大原因,这才让不法分子能够得逞持续钻空子。如果放在当下,很难再出这样的大漏洞。
据《财经》当年报道,许超凡等人之所以能作案成功,除了个人大胆妄为外,以下三方面的外部环境也给他们提供了操作空间:
1一是联行清算系统落后,资金汇划和总行确认之间存时间差。
联行清算系统,指的是一家银行内部各分支机构之间汇划的内部清算机制。比如客户将资金从北京中行汇到广州中行,银行内部并不发生汇款行为,只是在双方的资产负债表上记上各自汇出汇入的金额,然后通过总行确认各分支行的业务关系,再对各分支行的汇差进行结算。
由于当时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的电脑系统是自发建立的,没有统一规划,不仅数据网络的连接有隔断,不同地方主机的软件系统,手工操作环节就无法逾越。由于技术手段落后,效率非常低下,不仅银行系统内部的汇划和结算无法同步完成。总行最终的确认也很容易被各式失误所打断,很难保证最终的结算时间和周期。
正是由于资金汇划和总行确认之间存在着时间差,许超凡等人的舞弊手法就是将其平日盗用各科目(诸如头寸、存款科目)的资金额打入联行资金项下,将亏空反映成对总行联行系统的欠款。然后,利用欠款确认的漫长和不确定的过程,以新账补旧账。经过这套瞒天过海的安排,在开平被盗用的亏空事实上被逐级转嫁到了总行。
2二是过于分权的管理架构,支行行长权力过大。
在开平案发以前,中国银行也像其它国有商业银行一样,实际执行着从总行到省行、地市分行、县支行的“四级管理、四级经营”的分布式管理架构。几乎可以说,省行行长有多大权力,支行行长就有多大权力。上级行对下级行仍缺乏有效控制。看起来,逐级分权管理调动了得权者的积极性,实际上却由于破坏了纵向专业分工严重影响了效率,更使腐败分子有隙可乘,正可任意胡为。
3三是稽核系统发展缓慢,银行业风控观念薄弱。
当时,稽核在中国银行业是发展缓慢的薄弱环节。20世纪80年代初,各省级分行内部只设一个稽核股,针对会计账目进行一般性检查。后来《审计法》出台后,各机构方始着手建立内部稽核体系,90年代以后又终于引入了“风险”和“控制”的概念。但整个银行业的内外稽核系统都成长缓慢,长期以来得不到充分重视。
在开平事件以前,中国银行的稽核体系附属于各级分支机构,由上一级检查下一级。比如对开平的稽核只要瞒过江门分行即可。这很难保证稽核报告的真实有效性,而如前所述,江门分行本身很可能有所牵连,案发之后江门分行有相当一批中层人员被撤离岗位。
其中,中行江门分行原行长赖明敏是开平案的涉案人。2001年案发后,作为开平支行的上一级分行领导,赖明敏自知涉案,潜逃至澳大利亚。外逃17年后,2018年6月22日,赖明敏回国投案自首,并主动退赃,成为国家监委成立后首个到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由于不少贪污犯嫌疑人在事迹败露前出逃国外,这加大了反腐败追逃追踪的难度。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深化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司法部门的合作,加大对贪官的跨国追逃追赃力度。
2014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建立起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成员由与追逃追赃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央行等单位组成。
2016年已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032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134人,百名红通人员19人,追回赃款24亿元。
2017年3月7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宣布启动“天网2017”行动。截至2017年12月,中国“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50人,名单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今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监察法,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作出专章规定,明确监察机关追逃追赃职责,确立了监察机关追逃追赃案件主办部门的地位。许超凡被成功遣返是中美反腐败执法合作的重要成果,也是国家监委成立后第一个从境外遣返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截至目前,我国与61个国家缔结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与50个国家缔结了引渡条约,基本建成覆盖全球各大洲主要国家的追逃追赃法律保障网络。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还表示,将进一步加大与有关国家的合作力度,将追逃追赃天网织牢织密,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外逃腐败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