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股权新规发威 新华联拟出让两家银行股权
今日(7月3日),券商中国记者获悉,持有多家商业银行股权的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华联”)正在加速清理银行股权,拟将宁夏银行第二大股东和大兴安岭农商行第一大股东位置“忍痛”拱手让出,挂牌底价18.04亿元。
来源:券商中国
今日(7月3日),券商中国记者获悉,持有多家商业银行股权的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华联”)正在加速清理银行股权,拟将宁夏银行第二大股东和大兴安岭农商行第一大股东位置“忍痛”拱手让出,挂牌底价18.04亿元。
今年1月银保监会印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新规要求,同一投资人参股商业银行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数量不得超过1家,而新华联除持有宁夏银行和大兴安岭农商行外,还持有北京银行(8.57%)和长沙银行(11.11%)的股权,分别位列第三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
拱手让出2家银行股东席位
新华联力图通过公开转让方式,将手中两家银行股权放手,在这两家银行中,新华联的话语权并不低,分别位列第一和第二大股东。
挂牌交易信息显示,新华联持有宁夏银行27026.8万股股份,持有总股本的13.53%股权,是该行第二大股东,转让底价为15.27亿元。
同日,新华联挂牌转让的还包括大兴安岭农商行12600万股股份,持有总股本18%,是该行第一大股东,转让底价为2.772亿元,两家银行股权合计转让底价超18亿元。
数据显示,宁夏银行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2.38亿元,同比下降4.4%;净利润8.31亿元,同比下降8.66%,宁夏银行的业务范围覆盖宁夏、陕西和天津。截至2017年末,宁夏银行总资产1423.13亿元,同比微增4%。监管指标方面,资本充足率12.88%;不良贷款率2.2%,微增0.3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83.32%,同比下降53.24个百分点。
记者注意到,新华联控股在宁夏银行股东席位中,是仅次于宁夏财政厅的第二大股东。新华联在宁夏银行拥有一个非执行董事席位,新华联高级副总裁张皓若出任董事。
宁夏银行也是西北一家较为独特的银行,它从更名起历经3任董事长都是“铁娘子”,令业界称奇。2015年3月至今,道月泓女士担任宁夏银行董事长,她的前一任董事长路芳同样是一位女性,于?2012年1月接任,这之前路芳任宁夏财政厅副厅长;卢苏萍则是从2005年起就担任宁夏银行董事长,期间经历银川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宁夏银行过程,任职时间长达7年之久。
大兴安岭农商行业绩规模相对较小,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规模54.75亿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36亿元,净利润8759万元,新华联在该行拥有1个非执行董事席位及1个监事席位。
投资收益曾占半壁江山
事实上,新华联一直对商业银行股权情有独钟,也因持有商业银行股权而获得丰厚的投资收益,此番转让所持宁夏银行和大兴安岭农商行全部股权实属“忍痛割爱”。
就在去年12月,新华联还出资1.16亿元受让陕西长和石化实业公司和宁夏长湖实业公司所持合计2872.8万股宁夏银行股权,受让后,新华联所持宁夏银行股权才上升至13.53%。
据券商中国记者调查,新华联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傅军,总资产504亿元,该公司除了文旅、矿业、化工等实业,在金融投资板块布局较广,可谓金控布局初具雏形。
具体而言,新华联除了商业银行领域持有北京银行、长沙银行、宁夏银行和大兴安岭农商行4家银行股权;在险资领域,还持有亚太财险和三峡人寿部分股权,此外还有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私募公司股权。
“商业银行是不错的投资标的物,每年获得的投资收益不少。”接近新华联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但目前要落实监管要求只能忍痛割爱转让。
来自财务方面的数据也佐证上述人士说法,因持有商业银行股权,新华联斩获丰厚的收益。
2017年新华联营业收入28.78亿元,净利润10.22亿元,来自投资收益部分就达到了16.2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6.42%。
其中,2017年从北京银行、长沙银行和宁夏银行获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3.29亿元、4.35亿元和1.01亿元。
从时间纵向来看,新华联获得来自银行的投资收益每年都较为稳定而丰厚,其中,来自长沙银行的投资收益最多,2015年和2016年投资收益分别为3.34亿元和3.34亿元;2015年和2016年获得来自宁夏银行的股权收益分别为0.84亿元和0.92亿元。
商业银行股权新规发威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主任曾刚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目前市场上转让银行股权无外乎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企业出于自身考虑,在自身资金短缺或对投资不看好,退出原来股权项目;另一方面则是处于监管合规方面的要求。
接近新华联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证实,转让两家银行股权正是落实商业银行股权新规的要求,尤其是落实商业银行实际控制人数量的要求。
今年1月,力图治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行业乱象,银保监会出台商业银行股权新规,其中包括违规使用非自有资金入股、代持股份、滥用股东权利损害银行利益等。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商业银行股权新规明确规定: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新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办法出台后,对于企业入股银行数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涉及超标的企业也需要一年内转让。”曾刚表示,出于监管合规的要求,一些入股商业银行数量超标的企业,开始逐渐退出或优化旗下银行股权布局。
新华联旗下有4家银行,为何保留北京银行和长沙银行,而率先转让所持宁夏银行和大兴安岭农商行股权?
上述接近新华联人士表示,由于北京银行持有的股权市值较大(108.72亿元),对接盘方的资金需求也较大,一时半会找不到买家,而长沙银行已经通过IPO发审会正在等待发行批文,此时需要保持股权的稳定,不方便做变更股权的事宜。
此外,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除了新华联持有商业银行数量超标,安邦也有存在超标的情况,安邦持有民生银行15.54%股权、招商银行10.72%股权和成都农商行35%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