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已为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做好准备
2009-07-12 21:01248
香港特区政府8日发表声明,对国务院当天宣布在上海和广东省内4个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决定表示欢迎,并表示香港已做好配合准备。
特区政府在声明中说,香港方面已做好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技术准备,以成为内地以外第一个配合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地区。港方将与内地有关部门紧密合作,确保试点计划顺利推行。
国务院常务会议8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香港自2004年起开展人民币业务,2007年开始发行人民币债券,是内地以外第一个提供人民币银行服务的地区。去年12月底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广东和长三角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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