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自贸区新增三项全国首创举措 激发市场活力
日前,省自贸办评估通报了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2批创新举措的创新性、实施成效和可复制推广性,其中被评为全国首创的3项创新举措均来自厦门片区,分别是进口货物“水路提货”、海关创新项目众创及实施管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便捷服务平台。
来源:厦门网
日前,省自贸办评估通报了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2批创新举措的创新性、实施成效和可复制推广性,其中被评为全国首创的3项创新举措均来自厦门片区,分别是进口货物“水路提货”、海关创新项目众创及实施管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便捷服务平台。
其中,进口货物“水路提货”模式,是指海关已放行的进口货物只需通过智能卡口系统虚拟的“水上卡口”核销放行数据后,就可以通过驳船将进口集装箱从水路提离码头,突破了货运车辆装载集装箱提离监管场所的传统物流模式,解决了部分特殊货物和成批量进口集装箱陆路运输难问题。
海关创新项目众创及实施管理平台,是厦门海关按照项目总管思路,自主研发的创新工作平台,通过信息化系统,从企业需求、业务流程规划、助推地方重点项目等方面出发,打造企业、海关各部门间共同参与制度创新、系统集成及项目管理的平台。该平台改变了海关创新涉及部门多,协调和推进难度大的情况,形成协同创新工作局面。
知识产权保护便捷服务平台,是由厦门海关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保护App”,这是全国首个知识产权海关保护App。App内设有“知识产权预确认咨询”“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查询”“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查询”和“知识产权侵犯线索举报”四大模块,外贸企业可通过App咨询,海关可快速解答,有效规避侵权风险,大幅提升货物的通关效率。
厦门自贸片区成立三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集成推出了343项创新举措,其中全国首创52项,约占福建自贸试验区全国首创总数的一半,圆满完成各项改革试验任务,形成了一批独具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