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发票要这样开才规范!
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今天,申税小微帮您梳理开具成品油发票时的注意点。
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今天,申税小微帮您梳理开具成品油发票时的注意点。
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票面带有成品油字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为“汽油”。(如下图所示)
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需要选择“107”开头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4.成品油经销企业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前,应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下载上述信息。
最后,友情提醒: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支持作废,仅可申请开具红字发票!